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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红还需要按照税率差补税吗?

(2009-03-04 09:35:42)
标签:

利润分红

税率差

补税

中国财税

中税网

浪子王骏

财经

              利润分红还需要按照税率差补税吗?

对税法很感兴趣的小凡问:2008年内资企业从外资企业分回2007年的利润(注外资企业不是定期减免的),是否要补税率差,税法规定?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回答:该内资企业取得的分红属于股息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既然该内资企业分回的是外资企业2007年的利润,2007年的利润进行分配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肯定在2008年度,因此该内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分红属于其2008年度的收入(所得),应当适用2008年的税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该内资企业取得的上述分红显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的条件,无论作为投资方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等于、还是低于被投资企业,都不需要考虑税率差,不涉及补税问题。
   
以上回答提出后,小凡又继续追问。

对税法很感兴趣的小凡问:我从网上看到这文章, 
从外资企业分回的利润是否需要补税率差?  

问:20087月,我公司(内资企业,适用税率原为33%200811日起为25%)从外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分回利润100万元,该外资企业2007年及以前适用26.4%的税率,200811日以后适用25%的税率,且2004-2008为二免三减半期,目前分回的利润为2004-2006年产生的利润,请问该100万利润是否需补26.4%33%的税率差?  
    答: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贵公司20087月从被投资方外资企业分回2004-2006年的定期减免税期间的的利润(投资收益),应遵循“实体法从旧”原则,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第一条“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第(一)款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 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二免三减半属于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中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里,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填报说明4、第4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被投资方与纳税人适用税率一致,以及享受定期减免税或者定期低税率期间,向纳税人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20087月从被投资方外资企业分回2004-2006年的定期减免税期间的投资收益不用补税。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这篇文章做出不补税的结论是正确的,但是分析没有到点子上,其实我判断类似分红补税问题适用税法不存在从旧所得税法的问题,原因是即使按照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该文件指出,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
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只要是2008年度分配以前年度的利润,不管是哪一年的,也不管被投资企业处于什么样的减免税状态(是否定期减免税),由于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的决定肯定在08年,做利润分配财务处理也在08年,投资企业也是在08年确认所得。这个时候,无论依据118号文件,还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投资企业都是确认08年度的应税收入问题,这个时候就应该按照08年的税法去讨论问题,只要符合新实施条例83条规定的条件,就是免税收入,与投资双方是否存在税率差、被投资企业是否存在定期减免税都没有任何关系。

 
中税网—中国财税浪子王骏http://blog.sina.com.cn/zikaomingshiwangxue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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