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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65“獐子岛”--信息披露“零容忍”

(2020-09-20 09:48:41)
标签:

365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分类: 律师事务

9月11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獐子岛(002069.SZ)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认为,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前,獐子岛发布了证监会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2016年和2017年獐子岛对业绩的虚报和对公司及其高层的处罚决定。 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证监会的报告认为,“2016 年獐子岛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 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自獐子岛上市以来,共上演了3次扇贝死亡或逃走的事件,分别发生在2014年、2017年、2019年,此次,证监会调查的正是第二次扇贝死亡事件。自第一次“扇贝跑了”事件发生后,獐子岛连续两年亏损,面临强制退市的情况,在此背景下,獐子岛的高层选择了粉饰2016年业绩,以便挽救獐子岛。

  在证监会介入调查之前,獐子岛对于外界的质疑一直表示出较为强硬的态度,多次通过各种场合表达出扇贝死亡是“天灾”而并非“人祸”。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并未造假,董事长吴厚刚曾多次接受媒体专访,向外界说明獐子岛扇贝的情况,甚至邀请了当地海洋专家为其解释和背书,还多次邀请当地媒体直播打捞扇贝,以证明海底扇贝确实已经死亡。

证监会的调查证明了“人祸”是獐子岛财务造假的最终原因,也确认了獐子岛的高管在财务造假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除了獐子岛镇大耗村村委会主任金显利以外的所有16位高管和董事进行了顶格处罚,董事长吴厚刚辞职。

随着獐子岛业绩造假被坐实后,民间的法律机构已经开始着手向獐子岛索赔。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獐子岛业绩造假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3月21日~2018年2月10日,根据我国现行证券诉讼法律法规,从虚假陈述实施日到揭露日之间买入的投资者可以索赔,凡在期间买入獐子岛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獐子岛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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