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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是一个完整的市场化的体系,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也同时会产生一个职业经理人的队伍,这些人也是市场化的,他们所服务的公司应当有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或期权,或离职补偿等,用以解决他们正常情况下的离开公司的保障。
付出的在过去见效并会影响将来,可是一旦离开,与公司不再有任何关系,即使是过去的努力和未来带来的收益。这就是没有股权激励的结果,势必会影响职业经理人的诞生,因为没有土壤和生存的空间。
要建立完全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就要考虑建立与之配套的经理人长期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否则,不会有真正的经理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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