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生证不小心给弄丢了,于是计划下午去补办。之前问过班长,他说要写个申请书,先找辅导员签字,再去教务科办理。于是我写了请求办理学生证的申请书,2点多钟就骑车到主校区我们学院,找到辅导员签了字,然后上到教务科办理学生证。那里的老师说少了三个章子,即三个操场体育器材室的章子,说是防止捡到我的学生证的人拿它去冒借体育器材而不还。我说我的学生证书在校外丢的,外面的人不知道学生证还有这用处吧。可教务科的人竭力说这是规定必须要盖。于是我骑车到中心操场,找到体育器材室的管理员。他拿出老花镜,慢慢戴上,看了好一会,然后说:“全校这么多辅导员,我怎么认识这个XX?必须去盖个学院的章子!”我跟他说可以先盖个章再去学院补办,并拿出刚刚办的一张证明我的学生证正在补办以及写有个人信息的证明,上面也有辅导员的签字还盖了学院的章子。我说这个证明上的章子可以证明申请书上的签字的真实性,因为两者是一样的。可他非要在这张证明上盖章,我说这张证明是用于证明我的学生身份的是拿给别人看的,盖这个章应当盖在我的申请书上。他坚持说我的申请书上没有学院的章子不给我盖。没办法,我只好又骑回学院,盖了学院的章子,又骑到中心操场要那人盖章。那人重复前述一套动作,又查了抽屉里的学生证,签了字盖了章。我看上面签的竟是“未借器材”,而他又未作任何登记,这不意味着盖这章是怕我拿学生证抵押在此借了体育器材不还又骗说学生证丢了而补办学生证吗?我非常怀疑这三个章子的作用:捡到我的学生证的人随时都可以来“借”体育器材然后不还,学校照样得损失一件体育器材。在第6周和中心操场盖了章,我又骑到西操,盖了章,这时已经到下班时间了,只好明天去东校区操场盖章。但是盖完了这三个章就立马可以办学生证了吗?No!No!No!办学生证的时间只限于16周,而且办好还得要1个月的时间。这么说来我的学生证只能到16周才能办理,当拿到新学生证时,也快放假了吧?看看,这就是我校办一个小小学生证的办事流程,这就是“按规定办事”,这就是典型的“衙门作风”。因此奉劝诸君,丢什么都行,就是千万别丢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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