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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是犯贱

(2015-06-02 22:48:03)
标签:

情感

婚恋

分类: 两性情感

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是犯贱

文:妖姬霓裳

自古就有痴情人,男女都不例外。

男女之情,原本是两厢情愿之事。

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单相思,这种爱情最好打住,不要再死缠烂打纠缠对方。如果再纠缠下去,带来的只是互相讨厌的恶果,其他没任何好处。说得再难听一点,就是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如果你再继续死缠住不放开,那么你就是犯贱了。它根本就不是爱,只是一种占有欲和控制欲在作怪。

有一个女生,明知男孩子根本不爱她,可是她依然要死缠住人家不放;有的人,即使离婚多年,还不放过离婚的另一半;有的人,即使分手了,还要寻求报复等,其实这些事,都是犯贱的事。

人与人之间,好说好散,真的没必要,搞得如此惨烈。

人生虽然不长,但是也不算太短。

世上男女千千万万,又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

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世上也没有永远浓烈、永不消失的激情、爱情。

缺了他或她,地球一样有规律的转,日月照样升起落下,潮起潮落,为了一个失去的不爱你的人,如此纠结,真正不值。

最近网报新闻,说已离婚多年的男人,在前妻早另结婚怀着九个月孩子大肚子时,仅然用刀去砍前妻,并砍了几十刀。手段之残忍令人不敢目睹。

世上什么样的人都人,偏执狂也不少。遇到此种人,只有倒霉的份。

真的有那么一种爱吗?

在离开了N年后,还放不下?是不是,他的人生太失败,生活圈子太狭窄,生活中,除了曾经的过去,其他一无所有?

这种人的心理真的是不可想象。

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在离婚后几年,仅然还要用血债来偿还?

爱原本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在有些犯贱的人那里,就会变成肮脏,让人颤颤惊惊,惨不忍睹的事实。

记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俺老家因为婚外情,女方提出分手,男人仅然跑到女方家中,杀了女方的兄妹父母祖辈共7人。

这样的事件不胜枚举,在此不多叙述。

缘聚缘散,原本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放在某类偏执狂人脑中,就成了不执不扣的以生命作为代价的替换。

爱,让人心惊胆战,惨不忍睹。

如果你爱了,对方不爱,那么请收起你的爱,单相思吧,把它作为你人生箱底曾经美好的回忆,不要用它来伤害其他任何人。

如果你放不下,还要去伤害他人,那么你就是犯贱。

犯贱的结果可能是你自己也要为此买单。

人生之路很宽阔,为爱,把自己的一生都赌进去,实在不值。

既然爱了,又抓不住,就放爱一条生路,这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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