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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女人难,做今后中国男人的妻子更难

(2011-08-18 09:58:54)
标签:

新婚姻法

感悟

杂谈

分类: 两性情感

 

 

做女人难,做今后中国男人的妻子更难

 

 

                       文/霓裳

 

 

 

新婚姻法公布以来,引来争议声不断。

在这里我也来说说两句。

 

新婚姻法规定“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等等很多有利于男方的内容。

 

这个婚姻法肯定是男人制定的,用来保护强势男人出轨,对婚姻不忠贞,在外找情人二奶,且还有持无恐,你老婆要离就离啊,谁怕谁,房产是我的,你只配做我的佣人,保姆,孩子的奶妈,无偿的性服务者。要是有哪天不高兴把你一脚踹了,你会居无定所,没有任何补偿。因为这房产是我婚前老爸老妈或我自己买的,你算什么东西啊!不过是一个过客。

 

以后,做妻子的,比做情人还不如。

做情人,还可能得到自己名义下的房子,还可能把男方给的钱据为已有。而野男人送给情人的钱,却是永久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哪天公司企业倒闭,所欠的债务重新把它拿回了去。而老婆呢,婚前的财产不算自己的份,婚后的财产债务还要共同承担。男人发达了,有你的一份,男人破产了,你还得共同承担债务。是男人自己在外经营不善或是养情人赌博而把公司搞垮了,离婚了,你还得要分摊他的债务。

 

所以,以后中国女人最好的生存方法就是不嫁。

 

不要做在家任劳任怨的妻子,不要做儿女的保姆,不要做成功男人背后的贤妻良母。

你要做的就是要和男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像男人一样为了自己的事业和前途拼杀,像男人一样的不归家,在酒桌上应酬,周旋于社交圈中,为自己以后的事业发展夯实基础,为自己的钱途积蓄力量。工作之外充电,努力学习各种生存技巧。

 

做情人倒来得实在。不用讲奉献,男人给的房钱永远是自己的,不用担心将来有一天,要用它们来分担男人经营不善带来的债务问题。还有做情人,可以撕破脸来要钱要房,不像妻子,还放不下脸,可以和男人讲条件,包养一年你要给多少钱,给少了还不愿意。我自己挣来的份还永远是自己的,不会担心哪天离婚了还要被分为两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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