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做贱女人
文/霓裳
作为弱者,女人可以输给年轻,可以输给漂亮,可以输给男人的喜新厌旧,可以输给传统。但是女人,你不能输给你自己,输给你自己的自尊,你自己的志气。
做女人,千万别做贱女人。即使被抛弃了,也要有尊严。别做弃妇。要活得更精彩,更潇洒,更丰富多彩而美丽。唯有这样,你才能让抛弃你的男人,在N年以后,不会轻瞧你,也许还后悔莫及,当初抛弃了你。
有道是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想来确实是如此。人就是一口气撑着,没有这口气撑着,就很容易懒惰下去,颓废下去,丑陋下去。所谓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只有一个充满着活力和朝气的女人,才是美丽的女人,也是可爱的女人。
生活是一盆冷水,唯有让自身热了,你的生活才会五彩纷呈,有意义。
记得,在小学时,家住农村。那时,对待婚姻爱情上,还是很保守的。
班上有个同学老爸的婚外恋闹得轰轰烈烈,举世震惊。全学校,全公社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记得同学的妈妈,长得五大三粗,表情疆硬,总之没啥子女人味。他爸爸在外面机械厂里上班,在外裹了个年轻又比他妈妈漂亮温柔(外表)的女人,那女的我也见过。小巧玲珑型。打扮时髦,比起人老珠黄的黄脸婆来确实养眼多了。为此同学的妈妈闹过吵过,但都不能阻挡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同学妈妈坚持不离婚。可是同学他爸呢,你不离婚,我就在外不回家,和那女的公开同居。同学父母的婚姻,名存实亡。
现在想来,同学的母亲怪可怜的。一个农村家庭妇女,没有额外的工作,也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没有文凭,也没有什么文化,除了老实巴交的在农村,除了要死守住这个能在外找钱的丈夫外,还能做些什么呢?那时的离婚可不象现在这么容易,没有女方的同意,组织的同意是离不了的。就这样,同学的老爸老妈恶斗了很多年,后来,新的婚姻法出来,同学的老妈也想清了吧,最后,她们离婚了。同学的妈一辈子独身,再也没结婚。而他的老爸就和那女的结婚了。
悲哀啊,女人!
现在想来,真是可怜,同学的母亲。多年以后,当我也达到她那个年纪的时候,我才能深切体会到当初她为什么要那样坚决的保卫她婚姻的初衷了。确实,象她这样的农村妇女,老公就是她们的皇帝,是她们的天,是她们的粮食保障。如果没了男人,她们怎样养活自己?怎样在社会上立足?怎样养大孩们?
女人是弱者,这是社会现状造成,是千万年的传统使然。
作为弱者,女人可以输给年轻,可以输给漂亮,可以输给男人的喜新厌旧,可以输给传统。但是女人,女人你不能输给你自己,输给你自己的自尊,你自己的志气。
女人,一定不要做贱女人,要做有骨气的女人,有自尊,有尊严的女人。可以没有美丽,但不能没有尊严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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