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在一起,也可以成为家
文/霓裳
有这么多怨妇,其实这也是男女婚姻制度不适合女人的表现!适者生存,适者舒适,现存的婚姻制度明显不利于女的一方,那么,有的在男女结合中不幸福的女人,为什么没有权利选择自己所希望的生活方式呢?
家的含义,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当然,在某些人的心中,也是心中刺,是心酸的代名词。
并且,很多时候,在许多人的眼里心中,家的形象,就只是男女的组合才是名获其实的家。好象,其它的都没有家的内含。
世界多样化,人的观念多样化,其实家的内含也应该多样化。
一个人,有房子有个窝,应该称作是家;一男一女组合,是最传统意义上的家;现在,有第三者、第四者组合而成的家庭也是家,这个家,不过是有的第三者、第四者不浮在表面,暗地里存在罢了。
一个女人可以称为家;两个女人住在一起(就象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女伴约尼娜·莱奥斯多提尔住在一起一样)也可以是家。三个、四个女人如果因为愿意住在一起也是家。
家的意义应该宽泛,不单单仅仅局限于男女的结合。
目前这种婚姻制度对男人的益处明显多于对女人的益处。在婚变中,受害最深的,输的最惨的,往往是女人。这是谁也不可否认的事实。在这种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当中,是不是存在着某种不平等的缺陷?
进化论的最终结果是适者生存,这种延续了上万年男女相配的婚姻制度的唯一形式,是否应该被多样化?
也许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女伴约尼娜·莱奥斯多提尔的结合,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冰岛女总理为人类的平等发展,特别是女人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方式做出了榜样,为女人追求自己真正想往的幸福生活起到了表帅作用。
为什么要把家的含义只定在男女之间的结合呢?从古到今,男女之间的结合就是痛苦的纠缠不休。特别是对于弱者女人来说,更是不平等。
为什么在婚姻中,有这么多怨妇,其实这也是男女婚姻制度不适合女人的表现!适者生存,适者舒适,现存的婚姻制度明显不利于女的一方,那么,有的在男女结合中不幸福的女人,为什么没有权利选择自己所希望的生活方式呢?
我希望尽快有一天,中国也有象冰岛一样的法律,不但异性可以光明正大的生活在一起,即使同性也可以理所当然地生活在一起,只要双方愿意。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