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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点名了(一)

(2008-06-08 18:46:33)
标签:

完成

作业

点名

我也要

点哦

杂谈

分类: 生活休闲

 

 

我被伦敦老张点名了,那就完成任务吧。

点名规则:

A. 被点到的要在自己的blog里写下自己的答案,然后去掉一个你最不喜欢的问题再加上一个你的问题,仍然组成20个问题,传给其他8个人,列出8个需要回答问题的人的名字,还要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

B. 8个人要在自己的blog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的,并且再传给其他8个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传。被点到名字的人将会得到大家的祝福,并且美好的愿望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

1. 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能做普通朋友吗?

答:要看问题的原则性和每个朋友等待事物分析的态度和人的综合素质。

2. 你喜欢吃冰淇淋吗?

答:我喜欢吃。

3。最近最郁闷的事?

答,就前天,儿子玩电脑中毒,我还有20多张照片没上传,郁闷。

4。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答,大草原吧,常常听赞颂草原的歌,宽阔的大草原,骏马奔驰~~~

5。最近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答:拍照。

6。你常常回家看看父母吗?

答:我常常回家看父母,我想父母养育我们不容易,我们应该在父母有生之年,让父母高兴,常回家看看不错的,帮爸爸妈妈刷刷碗~~~

7。遇到喜欢的人,你是勇敢表白还是默默关注?

答:我会说的。

8。说出点你名的人的3个优点.

答:坦诚,善良,聪彗。

9。你会爱你另一半的缺点吗?

答:我爱的人—我们已经生活在一起,肯定也伴着他的缺点一起生活。

10。许下自己的二个愿望。

答:家人身体健康,儿子明年考上理想大学。

 

文章怎么发不了?分成二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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