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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省级贫困县河北省曲阳县,在缺乏土地的情况下,当地管理土地的县国土局竟有三处办公楼区,让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不知该去哪里办事。据悉,办公区的豪华、富丽、气派,超过当地县任何一个党政机关。(见8月6日《中国青年报》)
从报道提供的照片来看,即使是该局1995年修建的楼高五层的办公楼供一个县的国土部门办公已经绰绰有余了。如果说因为车辆出入不便而于2001年修建花园式办公区尚有那么一丁点理由的话,那么花园式办公区建成仅仅4年时间,又建什么“国土行政服务中心”就断然让人不能接受了。一个省级贫困县的国土部门,真的需要比许多省级国土厅还大的办公场地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成语云:狡兔三窟。曲阳县国土局正好有“三窟”,并且被曝了光,有关方面不妨顺着“三窟”查“狡兔”,看看十年三建办公楼背后究竟存在着什么样让不得人的猫腻。
先查钱从何来。照理说,国土资源归国家所有,国土局作为政府的国土政策实施、管理、监督的行政部门,不可能从中获取巨大的部门利益,那么曲阳县大建豪华办公楼的钱来自何方?其中是不是存在着资金的违规现象?这是值得拷问的。
再查违规用地。按记者从曲阳县改革和发展计划局得到的数字,曲阳县国土局办公楼建筑面积为远远超过报批面积,存在着“少批多占”现象。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居然监守自盗,带头违法,这是不能容忍的。
三查个人利益。“官想富,修公路”、“大楼建成,干部倒下”大型的建筑工程意味着回扣,意味着腐败,虽然是一个老套路,但却是屡试不爽。曲阳县国土局建办公楼上了“瘾”,建完一幢又一幢的背后是否也夹杂着当权者的个人动机?这是值得怀疑的。
即使不存在上述问题,作为一个贫困县的行政部门,曲阳县国土局这种“权力衙门化”——罔顾国家法令、政治伦理和公共利益,利用职权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行为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治理念也是格格不入的。单就这一点,主事者应该向公众解释,并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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