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率先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
(2011-05-14 12:08:45)| 分类: 秋喀·新闻汇 |
加强对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
我市率先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
本报讯(记者 李中华)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稳健运行,保证同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18家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正常运转,我市大胆创新,提出了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问题,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原则,按比例给予补偿。
为确保公平公正,市政府决定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对18家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审核,运用协议委托的方式,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0年3月至12月的药品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市财政将依据审核结果,对按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按照10%给予补偿。
5月5日,我市四方、同心两个会计师事务所受市政府委托,开始对18家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市卫生局承诺,将及时把核查情况和结果向社会公布。自2010年3月起,我市城区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按照市政府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在这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除北关区洹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文峰区紫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外,其余18家是由厂矿企业医院转型或由市直卫生单位领办,属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如何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在我省乃至全国均无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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