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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田庄《义集永照》碑

(2016-01-03 16: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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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他山之石

田庄《义集永照》碑

 

说到集市我们都很熟悉,特别是每到春节等大型节日更是熙熙攘攘彻日不散。《易经.系辞》说:“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在我县至今有新城、索镇、田庄等大集。

田庄义集永照碑立于田庄村委文化娱乐中心廊檐下东侧,此碑高124cm,宽74cm,碑体上端明显被凿去一段。该碑除上部有一定破损不少字迹无从辨认外,整体保存基本完整。。据村里田书记介绍,该碑原为村后街一户人家的大门基础之上,十余年前此家大门维护挖出来,被田书记发现,村里500元买下来立于此处。

此碑立于清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初十日,距今近300年,这是我县发现的最早关于设立义集的告示碑,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对研究集贸市场的发展变迁、税收、集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此义集设在北四田家庄(今田庄、曙光、刘家、仇王),相当于现在的免税区,“据此立照,田家庄公呈义集,籴粜以便完纳钱粮,除免一切课税在案。”大致设立于雍正3-4年,当时的县令陈老爷批准设立。“不意两年以来,附近居民不无倚势作践等”,集市很快混乱。见此情形当地生员田仁静、乡民田霭连名具呈。当时的新城县正堂(县令)刘为恳,发布义集告示。这次主要是进一步规范集市的管理,“如有无籍棍徒狂徒私行抽取税钱,或酗酒赌博扰乱集场者,x 管集人协同约地立即送县禀明,以凭大法究处,决不姑宽。”自是之后,田庄大集迅速壮大。据《桓台县志》,田庄大集“是清代至民国时期鲁北平原的重要物资集散地之一。逢集日(农历四、九日),商贾云集,大街小巷被20多个行市所布满。村周之空旷地面多作杂耍班、马戏团等文艺团体的演出场地,素有‘小周村’、‘第二周村城’之美称。此集日出即开,日落方闭,形成外地客商‘赶田庄集出进三日’的格局。”

该碑的出现也可纠正《桓台县志》关于“田庄集建于1728年(清雍正六年)六月初十日”的说法,应在1726年左右。

据《民国重修新城县志.卷十一.职官志二》载:陈维岳,山西猗氏,进士,(雍正)三年至五年任;刘正寀,江南仪征,举人,(雍正)五年至七年任。据此推测文中陈老爷当为陈维岳,刘为恳当为刘正寀。由于手头资料有限,二人的更详细情况很难详查,只是据此推测而已。

 

(碑文如下)

新城县正堂刘为垦恩给示晓谕:以便籴粜,以办国课事,兹据生员田仁静、乡民田霭连名具呈来前事。呈称切照日中为市,兆自包羲,垄断往登,始于猥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周礼有泉府之职,取之有常,供之有数,王制有财赋之通。麻缕丝絮布帛五谷价不同,而一切无伪,粤鏄燕凾、宋斤鲁削,迁其地而始能为良。今北四田家庄一乡尽属务本之人,并非谋利之薮。向因办课维艰,故公设义集,以便籴粜,以办钱粮。具呈前任陈老爷案下,蒙 恩给示晓谕:豁免一切课税。有籴粜具系田姓族人轮流执役,遵行在案。不意两年以来,附近居民不无倚势作践等,x x等,恐国课难办,为此具呈案下,恩准出示晓谕,并批给执照。一纸合约,勒之碑石,不许各行抽税,以便永远遵行。庶几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可x x x之x ,三耕余一载,九祀余三年,常留陌头之利则国课不难立办。X 政同天并永万民,戴德倍世沾恩皆出,自天台鸿慈矣。激切上呈等情,据此立照,田家庄公呈义集,籴粜以便完纳钱粮,除免一切课税在案。今据呈称,有附近居民作践等弊,合再出示,严禁为此。示仰附近居民以及贸易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各宜公平交易。如有无籍棍徒狂徒私行抽取税钱,或酗酒赌博扰乱集场者,x 管集人协同约地立即送县禀明,以凭大法究处,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须至告示者。

雍正六年六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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