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成为新闻人物。事情的起因是张志国涉嫌派公安人员赴京拘传记者。时至今日,关于张志国的新闻仍然成为热点,今天就有媒体报道称,张志国到今没有辞职。
然而,随后来自东北新闻网的报道又说,张志国已经辞职。至于张志国先生是否辞职,张志国先生在辞职以后该不该再次安排工作。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重要,直到现在,媒体仍然对一个媒体认为有争议的县委书记如此穷追猛打,这倒应该是一个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我们该不该为张志国说一句公道话?
身为西丰县委书记,公然派警察赴北京媒体拘传记者,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张志国派警察赴京拘人的原因媒体已经报道,事实如何,相信当地司法机关肯定会作出相应的认定,而且,在颇具背景的中央级媒体的干预下,一个小小的县委书记张志国,自身的能量再大,这次也恐怕拧不过“大腿”,到头来只能是碰个头破血流、身败名裂。由此看来,张志国被铁岭市委责令辞职,确是咎由自取,活该。
即便如此,该不该为张志国说句公道话呢?即使以那篇报道张志国仍未辞职的报道中,对于西丰县委书记的姓名也是一名铁岭市委常委,而不再是张志国。张志国辞不辞职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不在西丰县委书记任上,他已经为他派警察赴京拘传记者的莽撞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自然,这也是应该的。
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为张志国说几句公道话。我不知道张志国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况,包括他在西丰任职的情况,他的工作经历,他的为人更难知晓。因为我打开了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面没有张志国的介绍,甚至连西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也没有,得到的只是在中华网论坛上对于张志国的赞同。我不知道张志国为什么要与这个开了两个加油站的女人过不去,是远日有仇?还是近日生怨?个中原委果真如媒体的报道那么简单吗?我不是不相信《法人》这本杂志,更不是进而怀疑这本杂志的主管单位的公正,我的意思只是想说,作为一家媒体,该不该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对待张志国。
从目前的情况看,张志国的错误在于他法制观念淡薄,武断地派警察赴京拘传记者。虽然作为领导干部的县委书记张志国应该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党纪角度,或者从法律层面考虑,到底应该给他一个什么样的处分恰如其分?媒体才能满意?这个我说不好。我所了解的,对于张志国,无论是上级组织,还是相关媒体,都应该给张志国一个出路。因为我们党对待有错误同志的方针从来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张志国的作为来看,似乎并没有到一棍子打死的地步,难道能因为张志国这次犯错就从此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吗?
所以,媒体不是司法机关,舆论监督也应该有个度。不然,片面强调舆论监督,没有适宜的调节作为缓冲,构建和谐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强烈反对张志国派警察赴京拘人的举动,我同样也不赞同片面强调舆论监督,更反感那种把自己作为正义与公平化身,把自己作为评判者,摆到至高无上的位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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