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是一篇检讨了。因为自开博以来,上周是写作博文最少的一周,除去一篇完全转载和一篇疑似转载的文章外,基本没写。没写博文章的原因,既非没有时间,也不是没有题目,说实话,完全是自己偷懒。
回顾上周的工作,称得上大事的,有两件。一件是县里举行读书会,另一件是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前者关系县里发展大局,层次高影响大而参加者少,后者影响大参加者多,而且触及了实质问题。因为在这次会上,有五个单位在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的七名工作人员因“不务正业”而被通报。
这些工作人员“不务正业”的行为主要三个方面,一是上班炒股,二是打游戏,三是脱岗。身在服务大厅,代表政府履行职务,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说他们“不务正业”并不冤枉。这里想说的,是这“不务正业”后面的事情。
设置行政服务大厅,是优化服务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这项举措确实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是,为什么进入服务大厅工作的人员有时间“不务下业”呢?如果柜台外有急等着办理业务,工作人员仍在“不务正业”,通报甚至处分都不过分,问题是他们在“不务正业”的时候,有多少“正业”在等着他们办理呢?如果没有多少“正业”,那还有多大必要为这些部门设置窗口呢?设了庙,就要有神,有了神,就要有事,没事做,肯定会“无事生非”,与此相比,这“不务正业”倒比“无事生非”要好得多。不然,那会生出多少麻烦?
本人并非为被通报的人员开脱,更不是反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进入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上文所说,一些部门明进暗不进,人进事不进,钱进事不进的现象是不是存在呢?是不是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工作人员的思维出现了误区呢?如此等等,或未可知。
因此,从体制上解决“不务正业”的现象倒是显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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