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义和带“病”升官,是确凿无疑的;段义和升官前带“病”有人知道,也是确凿无疑的了。
“1994年2月,已担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时间两年。由于段是只身一人前往聊城,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聊城县委招待所一个豪华套间里,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当时年仅18岁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专职服务员。当时段义和48岁,比柳海平大整整30岁。后来有人发现,宾馆的这个服务员“服务”到了段义和的床上,就有领导找段义和谈话,结果挂职时间没到,段义和就回济南了。当时柳海平还是农村户口,段义和把她转为城镇户口后,又帮她办理了招工手续,安排在聊城某电子集团上班。”
尽管如此,这件事情并没有使段义和受到什么影响。回到济南的段义和继续做他的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不久又担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官至正厅。挂职时犯“病”,也有领导过问,为什么仍然高官任做、骏马任骑?该不该有人为此买单?
正是这高权重位,使本来已经有“病”的段义和更加肆无忌惮,“柳海平先是由一家工厂调往济南某街道办事处,由工厂工人变成了街道干部,然后又由街道干部调往济南市财政局,成了国家公务员。在为情妇调整工作的同时,应情妇的要求,又给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和一辆小汽车,并把情妇的父母和妹妹从农村接到济南居住”,“知情人介绍,段义和先将居住在农村的柳海平的父母通过招工手续,安排在济南市下属的平阴县某单位,然后又通过调动工作的方式,将情妇的父亲安排在济南市发改委下属某单位,将情妇的母亲安排在济南市园林局下属某单位”。
如果说段义和在聊城挂职生“病”尚算生活细节的话,他频频为情妇出手,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报道中也引用“知情人”的话,说没人知道也是不可能的。当柳海平直接向有关部门“告状”后,组织上为什么仍然“轻描淡写”?
“柳海平向段义和索要100万元补偿费,并到有关部门告了段义和一状,有关领导找段义和谈了一次话,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不要影响工作和家庭”。
既然状告到了有关部门,按说,有关领导本应该严肃地进行“处理”,没想到只是“找段义和谈了一次话”,“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这样的谈话表明了什么?起码说明,柳海平是段义和情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不然,有关领导为何只是“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有关领导在与段谈话的时候,有没有想到段会采取如此拙劣而残忍的手段,酿造影响如此恶劣的事端呢?
在明知有“病”的情况下继续提拔重用段义和,是应该有人为他买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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