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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药价虚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正如报道所说,既有医院的原因,也有医药厂家的原因,但是,这些都不是作为国家主管部委推卸责任的理由。诚然,国家发改委管宏观,负责药品价格的确定,对于生产和流通领域出现的问题和事情完全让其承担也未必合理,但是,如果失去了对生产和流通的掌握和了解,降价的依据又从何而来呢?所谓的几十亿上百亿又是怎么算出来的呢?这些数字带来的实惠如果因为某些环节和方面的操作,到头来还能剩下多少呢?
无独有偶,今天新浪网也转载了人民网的一篇文章:药品改头换面规避价格监管审批权滥用推动造假,网址如下:http://news.sina.com.cn/c/h/2007-05-08/022712933768.shtml。文章说,药品降价死、随意升“国标”、研制造假……诸多怪状,暴露“权力黑洞”;滥用审批权、只审批不监督、责任缺位……受贿窝案,牵出“源头污染”。“郑筱萸受贿案和一系列药品事件,最直接和最集中反映的问题是,某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在滥用手中的行政审批权。”在不久前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审改办审核督察组副组长彭忠义这样分析。
郑筱瘐的倒台,暴露了医药监管上的黑洞。但愿郑筱瘐只是个案。俗话说,亡羊补牢。在已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如果还无视其中的因果联系,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即使降价金额到几百亿甚至数千亿,到头来也只能是竹篮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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