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时评 |
分类: 时事评论 |
近日,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甘肃省永靖县出资建“文化墙”“遮羞”的消息引起媒体的关注。新华网的报道说,“这个县部分公路两边,最近新竖起9处鲜亮整洁的高墙,令初来乍到者很感惊奇”。“当地政府称,这是绿化美化农村环境的‘文化墙’,而当地农民则毫不客气地称之为‘遮羞墙’”!
按说,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在“九处”修建总长度两公里的“文化墙”,这不算什么大事,如果需要,就是再修上“九处”、“九十处”也或未可知。不是有的地方也建设了许多影视城以及诸如华夏第一之类么?问题是,这事出在了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于是,就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新华网的消息客观报道了永靖县的状况,引用的材料也都有出处,有的是当地干部群众的话,的确是用“事实”说话。但是文章的倾向性是明显的。文章的三个小题目就说明了问题:“遮羞墙”沿路建光鲜照人,墙内墙外两样景苦了农民,修墙是“新农村建设”的“新做法”
政府辩解。
对于新华网的观点,本人不敢苟同。为什么?我觉得还应该有深层次的因素。难道修建这些“文化墙”真的只是为了“遮羞”吗?我想,就是智商再低的干部,也不会去做那种招惹是非的事情。新华网的报道对此也作了注解,“永靖县一位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近两年来,永靖县利用境内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的独特优势,大力开发‘黄河三峡’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而兰刘公路是通往永靖的主要通道,在永靖境内长约45公里,永靖县目前在加紧对这条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和美化”。这样的内容虽然不能改变遮盖永靖此举给人们留下的“做秀”的后果,但起码说明了他们建设“文化墙”的初衷是为了发展当地的经济,改变落后面貌,并不能简单地痛斥“遮羞墙”。难道,只有躺在国家的扶持上不思进取,永远贫困才是他们的选择吗?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永靖县这位副县长的解释肯定能够看出他们发展旅游,改变落后面貌的初衷。简单地凭部分村民的反应,把他们修建“文化墙”斥责为“遮羞墙”是不妥的。新闻报道,特别是新华网这样的权威媒体,除去鞭挞丑恶现象的同时,还应该以促进繁荣为目的。
前一篇:社会宣传中的典型宣传
后一篇:“刘长之死”与“郑伯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