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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随笔 |
分类: 时事评论 |
从今年“3。15”晚会曝光相声明星郭德刚代言藏秘排油广告涉嫌虚假以来,一个关于明星代言广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话题,成为媒体和网民议论的热点。有的认为明星代言不必承担相关责任,有的认为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各种观点莫衷一是。我认为,明星代言广告,既应该讲究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广告?就是广而告之,就是商家为了打开自己产品销路而采取的促销手段。广告的目的,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提高商品或者新产品的知名度,实质上则是商家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广告的水平和手段,对于提高广告的效果至关重要,请明星或者名人代言广告,便成为商家的首选。明星为什么要去为一些商品做代言人?除去一些明确的公益活动以外,以此作为增加财富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以郭德刚为例,他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据称代言费高达200万。商家为什么出如此高价的广告代言费?就是看中了郭德刚的明星效应。郭德刚为什么要去为一家与自己风马牛不相及的商品代言呢?说穿了,除去他自己的一些解释外,从商家获得经济利益不能不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就是这则广告,在一年一度被称为消费者节日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一时间,舆论为之哗然,矛头直接对准藏秘排油代言人郭德刚。
对此反应最为强烈的,并不是发布虚假广告的藏秘排油厂家,而是为之代言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刚。针对普天盖地的非议,郭德刚在新浪网上建立了博客,并且发布了一个视频,来解释此事。他说:“做代言的明星、演员没有必要成为那个产品的专家,没有必要,你说是不是?你说来一公司,来一厂家,比如做什么避孕药品的找我来,你说我会有必要成为那个专家吗?”而且,他还与其他做广告的明星说事,声称“为什么要抓住他不放”。为什么你张着双手数票子的时候不言语,现在出问题了,你倒胡搅蛮缠。
自己代言的广告因出问题成为千夫所指,情绪反常可以理解。但面对所代言的广告成为虚假广告的事实,作为代言人,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呢?这不仅考验一个人的良心,而且考验一个明星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广告是一个整体,是一个过程,在这个整体和过程中,代言人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就是说,代言人是广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此看来,广告出了问题,代言人是不能够脱得了干系的。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而且从道德的角度,代言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是你是明星就能够逃脱的了的,相反,你这一推脱,倒是让人们看清楚了作为代言人的嘴脸。由此,不仅想起春节前郭德刚一济南的一场演出。观看演出的戏票价格比较高,也许正赶上春节,票卖出增的不多,以至于开演当晚,几块钱也卖不出去。一家电视台的记者询问郭某为什么卖不出票,只兄他有些气急败坏地说,我又不是主办方,为什么卖不出去,你问主办方。
试想,当一个人浑淆了是非,染上了太多的铜臭气,他怎么还能在教育人的舞台上充大尾巴狼呢?代言广告,明星应该想到更多的是责任,是自己的良心,是自己的公众形象。郭德刚是去年因为相声炒起来的一位新星,如果不能够善待公众,善待自己,到头来被公众抛弃的只能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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