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生活 |
分类: 时事评论 |
今天晚上新华网发布一则消息:各地法院加高廉政“高压线” 查处一批违纪法官。消息说,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派出的检查组反映,全国各地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整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纷纷建立多条“高压线”规定。消息列举了湖南、四川、广东、吉林等地法院一些做法,也列举出一些与此相关的数字。读过之后,不禁为法院系统自上而下开展的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高兴,同时仍觉意犹未尽:这些被查处的法官姓甚名谁?
之所以要开展这样的专项整改活动,恰恰说明在这方面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甚至相当严重。前些年不就流行这样的说法:某种人,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虽然从面上说有失偏颇,但这样的话能够流行,起码也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资料显示,某地有关部门曾经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业作风作过暗访,其中问题反映比较大的,就有法院。因此,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这一活动,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但是,活动到底收到了哪些成果?报道作出如下说明:湖南省法院全面推行保证廉洁的六条“高压线”,两年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310人;四川法院明违法违纪案件和人数逐年下降,2004年下降52.32%和57.06%,2005年下降了29.33%和33.7%;广东省2005年经审判监督依法改判的案件共863件,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人员80人;吉林法院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70人,追究违法审判责任20人。
勿庸置疑,数字最能说明问题。无论是新华社记者的报道,还是这些数字本身表达出的意图,无非就是说这项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这些数字到底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并没有走出宏观上形势大好,微观上存在问题,具体原因,大而化之,连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具体大问题有哪些,处分的影响比较大的人员都有谁?这些不得而知。或许有关部门还要单独说明,或许按照法律规定不适合报道,或许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多写,或者还有其他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具体的事例没有涉及,却是这篇报道的客观事实。
作为一名公民,希望能够把这“一批”违纪法官适合公开报道的报道出来,真正达到专项整改的效果。
前一篇:山西环保局长的妙招
后一篇:派出所副所长被铁棍打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