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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他山之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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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12日 |
本报记者 定军 王法争 北京 济南报道 |
山东省一位从事税务咨询的专家说,由于山东与浙江、江苏等省份的产业结构没有很大的区别,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GDP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泡沫,就是山东的税负偏低。
2005年山东的GDP为18468.3亿元,高居全国第二位,其国税、地税收入占GDP的比例分别只有7.75%和3.3%。而广东、上海、浙江、江苏、辽宁5个东部省市的国地税占GDP的比例分别为13.14%和6.32%、26.71%和11.7%、12.44%和6.19%、10.52%和4.65%、11.19%和4.86%,均高于山东。
而青岛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程国有教授,则将山东描述为“东部地区最穷的省份”。
程的观点来自其数据分析:山东省人均财政支出为1294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81元。这一指标,在江苏是人均1744元,广东2230元,东北地区1979元,京津冀地区2339元。
民生方面,山东的居民可支配收入9438元,仅与全国平均水平9422元相当,明显低于江苏省的10482元,广东省的13628元,京津冀地区的11685元;山东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272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024元,低于江苏省18202元,广东省21000元,京津冀地区20773元。
此外,山东工业的高耗能也引人注目。据山东省有关方面的统计,从2004年起山东的能源消耗总量首次超过生产总量,由能源输出大省转变成了能源净输入省,并成为全国第二大能耗省份。
显然,“超越什么省份只是一个说法而已,而超越自身,才是更重要的。”一位分析人士评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