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2009-10-24 18:37:22)
标签:
养犬条例成都市政府主人翁意识动物界杂谈 |
分类: 那些花兒 |
此条例纯属无中生有的法则,亦即违背自然规律的。
估计这是人类订立的唯一针对动物的荒唐法则。原因究其根本,只是因为这种动物离人类太近了。
没见过针对老虎狮子大熊猫的什么法吧?
成都订立的这个条款,不知是何用意。一些假仁假义的家伙居心叵测,干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连畜牲也不放过。原因是他们不喜欢。
而若是我不喜欢这些人的话是不是也能够赶尽杀绝了呢?
成都订立的养犬条例,按理说是该只针对养犬人订立的,而其中提到的饲养犬种这又关系到养犬人什么了呢?只要一个养犬人的素质高了就不会把狗教坏了。狗不是天生就咬人的,这不是狼,而是人类从古至今关系至亲的犬类。
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人类的主人翁意识也越来越强。眼中除了人自己,仿佛其他物种都该灭绝。或者成为其盘中餐。这是很多人觉得理所应当的。动物就是为人类服务的。也取了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本能。
在此之前,没见过成都市政府出台过什么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解析成都多年来的政策步伐,都是想要模仿国内发达城市的做法,限制这个那个,也不着眼实际。自身条件本身就落后,还想东想西建立国际化大都市。没见过这么窝囊的城市。
所谓和谐,动物之间的和谐也算是一种和谐。
所谓的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想来。
归根结蒂,政府订立的政策,永远都是用来折磨小老百姓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