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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问题制约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发债模式

(2007-05-24 00:44:19)
    日前,尚未正式开张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向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Blackstone Group)投资30亿美元。此项投资选择在中美战略对话前夕进行,其意义耐人寻味。

    另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导称,国家已初步确定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发债购汇方案,第一次购汇将财政部作为发债主体,通过发行特种国债募集资金,所筹资金用以购买存量外汇储备,然后交由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管理和运用。第一次购汇由国家出资,今后由外汇投资公司自己发债解决。报道还说,财政部特种国债的发行规模是2,000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事实上,以何种方式筹资,一直是各界对外汇投资公司组建过程中关注较多的问题之一。尽管答案尚未水落石出,但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作为一家独立运营的金融企业,其经营应立足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这已成为各方共识。

    基于这一认识,从学术层面来看,相对于发行国债而言,外汇投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应为更优的选择。首先,作为一家投资公司,其本身完全具有独立的风险承担能力。同时,从财务成本角度来看,发行公司债也有利于强化公司的市场约束,以促其提高投资效益。

    不过,发行公司债面临的一个制约是,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问题。这也是为前期各方讨论中所忽略的问题,外汇投资公司要有多大规模的资本金、钱从何而来,这些问题至今仍无明确说法。

    如果没有资本金,那么发债时就可能引起市场主体对其偿债能力的怀疑。换言之,既然是商业化运营,就意味着投资中将收益与风险并存,一旦出现重大项目的投资失误或经营不善,如果没有充足的资本金,债券未来的还本付息就会出现问题。

    因此,先期由政府发债购汇或许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使外汇投资公司的业务得以顺利推进。但由于财政部发债软化了对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市场约束,一旦外汇投资公司无力还本付息,实际上还是要由财政埋单。

    还需看到,未来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用汇规模将是巨大的,有可能达到几亿美元。但这并不意味着财政要一次性地发行与几千亿美元等值的人民币债券,笔者认为,公司发债投资的过程要分步进行、渐次展开。

    首先,成立外汇投资公司的初衷之一就是提高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缓解当前流动性过剩的局面。但是,公司如果一次性地发债购汇几千亿,将吸收数万亿的社会资金,这就会矫枉过正,带来流动性在短时间内的过度收缩,这将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外汇投资公司的业务运作要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协调配合:发债可以分批分期进行并掌控好发债时机,比如可在央行票据到期时进行。从央行来看,要根据社会流动性的总体态势,灵活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分析这一状况,未来不排除央行根据外汇投资公司发债进程择机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可能。

  其次,成立外汇投资公司的学术依据在于,基于外汇储备和外汇投资的功能差异,将我国超额部分的外汇储备分流出来,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以提高外汇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基于此,其投资对象应以境外为主、兼顾境内。对境内的投资从避免“二次结汇”的原则出发,要投资于一些海外业务规模较大的公司,以使这些企业的资本在境内形成、境外使用。而对境外投资,除了购买一些国内紧缺的窗体顶端等战略物资之外,还可增加对海外的一些企业和项目的收购,并加大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资金运作的力度。但需看到,由于项目的遴选和投资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公司的筹资要与这一过程相匹配,如果一次性发债购汇几千亿美金,有可能导致资金积压,影响公司的效益。

    其实,作为一个多功能的产物,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既是一个独立运营的商业机构,又是激活民间投资、推进“藏汇于民”的有力工具,也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抑制流动性过剩的重要筹码。因此,其发债与投资的过程将涉及诸多方面,需仔细酝酿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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