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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要做些什么?

(2013-06-09 15:40:19)

 

再婚,要做些什么?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少年夫妻老来伴”,历来是人们对美满婚姻的极致憧憬。然而人生充满变数,情到尽处的婚变、一方的驾鹤西去,这些不期而遇的意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社会的步入越来越成为困扰人们的情感难题。

儿女们即使有孝心,也因为已各有爱巢,并有自己需要倾情投入、全力打拼的事业,对孤身父母的照顾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老年人内心渴望通过“黄昏恋”并修成正果,一起携手人生风雨。然而,现实中这样美好、浪漫的选择却可能导致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无论是身处其中的老人或是其子女往往存在或多或少的误区,使得“黄昏恋”、“夕阳红”最终成为破碎的梦。

针对秒杀再婚幸福的谜题,该如何破解并提早规避呢?

众所周知,再婚的最大阻力是子女和财产,相信以下方案有助于消除误解和隔阂,让再婚更理性和幸福。

首先,婚前财产有哪些、婚后财产怎么管理处分最好订立婚前或婚后财产约定。

对于再婚老人来说,其双方婚前财产基本上是老人与前配偶及其子女长期积累下来的,有着较为复杂的背景,处理不善易引发家庭纠纷。为避免因财产而产生纠纷,再婚老人可以考虑在婚前做个财产公证或夫妻有个财产约定。

其次,早立遗嘱交代身后事。

   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遗产有哪些、身后怎么处分提前有个交代。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多种形式,各个形式的遗嘱均有其相应的法律要件,所以立遗嘱时须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避免所立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影响效力。

再次,赡养问题提前说清楚。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因此,不论父母的婚姻关系如何变化,子女都必须履行其应尽的赡养义务。

此外,再婚时一些细节也最好“丑话说在前头”,如:双方子女称呼、赡养关系、护理关系、养老送终等。如果老年人再婚时能事先讲清这些,也许婚姻生活就会变得更轻松、更和谐,“黄昏恋”会更幸福,“最美不过夕阳红”就不仅仅是浪漫的憧憬。

 

 

余婧律师团队服务热线:010--5129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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