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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吗?

(2012-05-22 17:10:07)
标签:

北京知名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遗产继承诉讼

遗产纠纷律师

杂谈

分类: 法眼看婚恋

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吗?

   父债子还是不是天经地义?这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依据呢?

   在有关“父债子还”这个问题上,《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综上:

    父债子还可以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在子女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情形下,不承担父母所欠债务的清偿责任以及父母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第二种是:在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限度范围内负有清偿父母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并应当缴纳父母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法律限制。

 

    余婧律师团队服务热线:010--5129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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