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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起诉时已达法定婚龄,该婚姻是否有效?

(2010-10-20 14:50:13)
标签:

余婧律师

咨询回复

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

杂谈

分类: 咨询回复

河北王先生咨询:

    余律师您好,我非常喜欢您的节目,但是现在我的家庭遇到了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回复。事情是这样的,我跟妻子在1996年定亲并领了结婚证,当时我23周岁,她刚满18周岁,现在她起诉到法院说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定婚龄,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我真的不明白,我们的婚姻真的是无效的么?

余婧律师答复:

    王先生您好,非常感谢你对我节目的关注,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 ”同时第十条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是无效婚姻的情形。但是同时,《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也规定了,“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你的描述来看,女方在提起诉讼时已达到法定婚龄,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婚姻有效条件,原来的法律关系已向合法关系转变,即你们的婚姻现在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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