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解约,面对天价赔偿金,究竟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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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语:明星,有着耀眼的光环,是大众瞩目的焦点,但是近期,艺人解约事件也频频发生,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陈楚生解约,老东家索要高额违约金的事件还尚未结束,韩庚跳槽,SM公司索要20亿元韩币再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昨天,我接受粉丝网记者采访,就韩庚解约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详情转载如下:
独家:韩庚单飞合约难断 律师:比陈楚生复杂
2010-06-24 10:36:02 来源:粉丝网
粉丝网娱乐讯 6月22日,陷入解约官司半年之久的Super Junior前成员韩庚,召开了首次以个人身份举行的北京演唱会暨首张个人专辑发布会,并正式宣布以个人身份开启新的演艺事业。早前,SM公司曾对外界宣称韩庚与其尚未解约,仍属于SM旗下艺人,有媒体盛传如果解约,韩庚将支付20亿韩元的巨额赎身费,但韩庚表示有信心“应该不会赔钱”。
对此,粉丝网第一时间连线法律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余婧律师,她表示韩庚与SM公司的跨国官司纠纷更具复杂,摆在韩庚面前的将是一条十分曲折的解约之路。
“天价”赎身费:合约说了算
粉丝网就韩庚与SM公司的官司纠纷,独家采访了法律专家余婧律师,她表示韩庚与SM公司之间的纠纷皆要以最初韩庚与SM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基本。至于SM公司早前声称与韩庚尚未解约,而韩庚在昨日(22日)举行的长城发布会是否存在违约,余律师称是否违约的依据是最初两方签署的合同里的相关约定,若有韩庚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以个人身份出席及参加相关活动的约定,那么将按具体约定内容判别韩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对于有媒体盛传的如果解约,韩庚将支付前经纪公司20亿韩元赎身费,余律师解释道:“赎身费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如果韩庚存在违约行为的话,势必将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但支付多少法院在审查合同的基础上有调整的权利。如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可得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据悉,韩庚将在7月举行个人首场售票演唱会,并将发行新专辑,对此,若在尚未解约的情况下韩庚个唱及新专辑的收益归属问题,余律师分析道:“在尚未解约的情况下,个唱及新专辑的收益归属将按照他与其经纪公司签署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操作。”
和解是韩庚与SM官司最好结果
韩庚与SM公司的解约官司最后的结果一直是大众媒体和粉丝们关注的焦点。官司会有怎样一个结果?韩庚与SM公司是否会和解?余律师分析称:“按照目前的发展方向,韩庚与SM公司势必将不会再合作,解约官司最后可能出现几个结果:一是,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这要看韩国法律规定存在怎样的情形可以认定合同无效。二是,法院判定合同属可撤销或者可变更的情形,在我国若是合同签署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或是合同中存在显示公平的“霸王条款”,在出示相关证据后,法院可判定撤销或变更两方签署的合同。三是,法院判定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可能出现的结果是法院判定韩庚违约,但是盛传的SM索赔的20亿违约金因为畸高而无效,法院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令实际的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四是,法院判定合同全部有效,韩庚将支付SM公司所要求的违约金。”
同时,余律师补充道:“因该诉讼将在韩国进行,韩庚与SM公司双方和解将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另外,若SM公司存在重大的违约情形,如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韩庚本人的培训、包装、宣传、报酬给付、规划事业发展等事项,韩庚也可以据此作为解约的答辩理由,可以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利。”
盼艺人多关注法律
相对于陈楚生的合约纠纷,余律师强调韩庚的解约官司更趋于复杂,其还涉及到跨国合作的部分,承担的法律风险要高于国内艺人的合约纠纷案件。同时,余律师希望艺人在签署合约时,一定要征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从最初就应该避免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合约纠纷。此外,涉及到跨国的演艺公司,艺人在签约前更应该了解该国的相关法律或是征询该国律师的相关意见。另外,在涉及到与外国演艺公司合作,艺人们需要尽可能的在签署合约时提出:若将来发生法律纠纷时约定在艺人所属国家提出仲裁或诉讼,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艺人的合法权益,因为相对于演艺公司,艺人属于弱势群体。
余律师在采访的最后谈到:希望韩庚的解约官司最后能有个圆满的结果,其本人的演艺生涯不会因为解约问题出现停滞或“被雪藏”的阶段。也希望众多的艺人们在签订合约时即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审慎签订相关合约,以免在遇到解约问题时,被迫面临天价“赎身费”。
粉丝网将持续关注韩庚解约官司的最新进展。(粉丝网编辑 万晶/采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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