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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的社会责任

(2009-03-09 21:47:08)
标签:

娱乐

杂谈

八卦新闻

藏大麻

分类: 演藝娛樂見聞

娱乐新闻不知何时开始被冠以八卦新闻!香港有些学者调查所得,关心或留意娱乐新闻的人仕,远超过其它学术性或知识性的新闻。总之你八我八大家都八!

最近有报导,指香港两男女歌手在日本被拘留,事因藏有大麻而触犯了当地法律,这事件也少不了被娱乐传媒广泛报导!姑勿论他俩是否被判罪,但身为艺人已肯定有负面的影响!对其演艺事业及公司也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相信怎样的结果,当事人都要去承担其后果,至于能否从教训里有得着,真的要见仁见智了。所以作为旁观者也不需作太多的判断。

但综观这事件的相关报导里,出现一则有趣的讨论,题目就是“你认同艺人需要比一般人负较多的社会责任吗?”

试想若艺人以正面形象去演绎,他们在社会里的责任便要做正人君子。若以负面形象去演绎,那么他们在社会里的责任便要作奸犯科了!

是否因为做秀便是艺人的专业,又是大众的偶像,所以一定要专业到底,实行台上台下都要如此!不可以雷池半步?更要负起较多的社会责任吗?

我觉得这讨论有趣的地方,便是为何认为艺人要高人一等或者是要去特别看待呢?他们都是人,是社会一份子,而并非虚拟出来人物。演艺人甚至总统,亦只不过是一个行业、是一份工作而已。其实在社会上,人人有责,无较多或较少、更无优劣贵贱之分,所谓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总之八卦便算了,不要把这事件弄得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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