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有感而發 |
我發現好多藝人不單會演戲,還能身兼幾種才藝,又能把它發揚光大。這證明人並不是只能做一種事業,如自己有興趣和才華,都可以將之發展成一種事業,也是一件好事。最近看到黃淑儀不單重回香港拍戲,她還把廚藝心得出了書,介紹一些又容易做又好吃的菜,公諸同好。她以前也曾任電台的主持人,可謂樣樣事都做得出色,不是一位平凡的家庭主婦。
像謝寧也在飲食心得方面也成了一個小專家,她也為雜誌、電視做這方面的介紹。一時間,香港也好像開始流行飲食文化了,一些有關飲食的各種節目都紛紛出籠了。
我也看到葉蘊儀也成了做小工藝品專家了,她會教人如何做小飾物,洋娃娃的服裝……。全都是把自己的愛好成為一種事業,再加上演員有的知名度,這就很容易推廣了。我也很佩服梁思浩,我記得很早期他開了一家公司是專為藝人、政客剪報,當時有好多人都找他做,他能察覺有這市場空隙和潛力,生意還做得不錯呢! 他除了拍戲又能在電台做主持,還曾出書,開過私房菜館,他真是個勤快的小蜜蜂呀。
藝人將自己的興趣發展一下,能成功成為事業真是可喜可賀。但也看到一些失敗的例子。歸根究底還是一個問題,就是有些事是力不到不為財。藝人投資生意,一但全交給別人管理,如找的負責人做事不力,自己又沒時間管理,便很容易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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