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有感而發 |
真有那麼好看嗎?見仁見智了!
潮流又興起紋身,紋身的人是越來越多了,無論男女老少。可能有很多人貪一時的心血來潮,紋身來找刺激好玩,真正意義所在不是很多人能說得清。不過有情侶為了表示一種愛意,一起去紋身來表示一生一世的愛;有些人卻受感情的挫折,便跑去紋一個記號來紀念;有些人喜歡紋身的一種藝術,覺得是一種美感,所以紋得滿身都是。
我小時候看到總是像流氓之類的人才會有紋身的,故看到有紋身的人,總覺得他們不是甚麼好人。也聽說有很多人紋身之後,過一段時間開始後悔了,之後還要想盡辦法去洗掉刺青,真是拿自己皮肉來受苦。
以前很多人喜歡紋在比較隱蔽的地方,尤其是女孩。想不到這年代,連女性加入紋身潮,也不遜於男孩,還很明顯紋在手臂、手腕、腳腕、腰間等。我現在雖開始能接受別人紋身,不再對紋身的人有偏見,但我絕對不會試紋身這玩意。我總覺得紋身的人,到最後大多會後悔的。
紋身的各種圖案多不勝數,但還是有很多西人卻喜歡找一些中國字來紋身。一些毫無意義的字他們照紋可也,又可能是覺得好玩吧?在我來說,穿耳洞已是一種追求潮流的極限,我當時覺得自己要忍一點痛來穿一對耳洞已是愛美得不要命了。如今好多人的耳朵上面不只一個洞,而是打了很多個洞。甚至還要在眉毛上、鼻頭、舌頭、肚臍…….都打洞,是否這年代的人是否越來越麻目,越來越勇,還是越來越要找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