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作家屈默
作家屈默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4,403
  • 关注人气:2,25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屈默:如何处理婚外情的纠葛?(图)

(2009-10-12 07:37:21)
标签:

屈默

杯酒人生

《男女那点事》

《错爱》

女人

男人

婚外情

新书

情感

分类: 屈默※杯酒人生(时评)

(欢迎加入屈默杯酒人生圈

屈默:如何处理婚外情的纠葛?(图)

屈默:如何处理婚外情的纠葛?(图)

屈默先生:

    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并有一个孩子。八年来我和先生都相处得不错,信任对方,尊重对方。老公对我很好,一直以来,出轨好像离我很远很远,但偏偏又真实的发生在我身边。

    我和他在一起已经一年了。我们约定不伤害对方的家庭,属于你所说的中层次出轨。他是有家庭的男人,他还说过没有人可以替代老婆在他心中的位置。坦诚说,他是很有魅力的男人,性方面的表现也不错。我是那种漂亮、温柔、善解人意的女人,或许是因为我们的性格互补,所以彼此欣赏,但也因为彼此的差异而折磨着对方。我非常迁就他,宠他,而他总是太自我为中心,只会顾自己的感受。平时在QQ里,他喜欢损我,甚至贬低我,说我身材不好等伤害我自尊心的话,但见面后他又表现得很好,很温柔。他总让我捉摸不透,尽管如此,我跟他在一起时还是很开心的。他说过我在他心中已经有很重要的位置,但每次发生误会后,他总是冷冷地对我,甚至连电话也不接,每次都是我主动给他道歉后才能重归于好。这让我有些伤心。最近我俩因为一些问题又闹别扭了,他不听我电话,也不回我信息。我不知道我错在哪里,我们已经是一个星期没有联系了,我很想他,感觉没有了他心里空荡荡的。他说过舍不得离开我的。其实我也一样,我希望我们能保持这样的关系一直到老。

    屈默先生,我不是怨妇,我有事业,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但就是比较在乎他。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段让我难以割舍的婚外情?男人是不是越对他好越不珍惜呢?婚外情是否也可以维持一生?

                                                           一个为情所困的女人

 

为情所困的女人:

    你好!来信我认真看过了。对你面临的困惑,我想说的是:

    首先,你必须清楚地明白:你所谓的婚外爱情,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种只关乎身体的游戏。你要求男人珍惜你的感情,纯属幼稚的想法。即便是他冷落你,你也得认命,并接受。他疏远你,也是迟早的问题,而且也总有理由和原因,你的主动出击,只能让你更卑微,更被动,更重要的是,一旦你们的关系被捅破,难堪的不仅仅是你,还有你们曾经的一段或许很美好的回忆。所以你根本就没必要在乎他对你的态度,因为他本来就不属于你,你没有权利要求他善待你,看重你,你和他一样,只需要享受对方的身体,而不是去分享对方的感情。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我劝你别玩这样的游戏,否则你会出局,会让自己的生活混乱不堪。你目前为情所困,在我看来,不是那个男人困住了你,而是你自己困住了自己。

    第二,不要天真地以为你们的这种婚外情与别人的有什么不同,更不要天真地以为可以维持到永远。现实的爱情都会苍老,都会抵挡不住时间的审视和岁月的冲击,何况你们这种不见阳光的地下情?终年不见阳光的鲜花,即便鲜艳,生命注定很苍白,很无力,结局也是短暂的。千年廊桥的婚外情之所以成为伟大的爱情,令人期待,是因为两颗孤独的心超越了时空却心心相印。人生长河中会遭遇无数的风景,有些是近景,而另一些注定是远景,婚外情就是我们人生中偶然遇到的一道远景,远远地观看会感觉很美,而一旦走近,你一样会失望,甚至绝望。所以,对于婚外情,无论情有多深,毕竟都是一段错误的感情,远远的关注或许是最好的方式。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感情的世界里,拥有就是失去,爱过就是伤害。没有多少人的爱情可以逃过这个宿命。婚外情就像一株罂粟花,虽然很美,却有致命的毒性。很多幸福的婚姻都因此中毒而亡。如果你没有抗拒毒性的免疫力,就请保持适当地距离,安分地守住自己的围城风景。毕竟,手中的这份婚姻,才是对自己归宿的最好确定,才是一辈子牵手的承诺,比起心动,它该更重。无数的事实证明:婚外无情,只有性,还有伤害。

    祝快乐!                                                               

屈默:如何处理婚外情的纠葛?(图)

屈默:如何处理婚外情的纠葛?(图)

屈默新书预告:

屈默新书《错爱:出轨男女的深度访谈》已由中国华侨出版社正式出版,

7月初全国上市,各大新华书店有售,欢迎邮购!

屈默2009年10月12日于广州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