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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默先生:
我今年34岁了,是第二次婚姻,与第二任丈夫刘有个2岁半的孩子。本来,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应该珍惜婚姻,好好对待生活,何况这是我的第二次婚姻呢?然而,我却没能守住自己的婚姻……是我自己出轨了,是我经受不住诱惑。当我的第二任丈夫从电脑中恢复了我的聊天记录后,一切都瞒不住了,第二次婚姻也结束了。
其实,我一直是个传统的女人。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背叛婚姻,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外遇!2001年,我的第一次婚姻就是因为第一任丈夫李把一位女同事带回家来,正好让我遇上了,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婚。
我的第二任丈夫刘是在网上认识的。他比我小五岁,脾气特别暴躁,每次都是我向他妥协。朋友们都认为我不值,都不知道我委倔求全是为了什么。我自己也想过到底喜欢他什么?或许,我需要有一个男人在身边,需要有一个家的感觉,尽管并不幸福!这是不是我第二次婚姻悲剧的开始呢?
或许是命中注定,我的第二次婚姻会遭遇一场劫难。今年六月,我那个偶尔才在网上联系的中专同学韦,在一次聊天中突然开玩笑地对我说,他爱我,非常爱我,希望可以照顾我一辈子。是不是因为我一直扮演着母亲的角色,一直渴求被疼爱的感觉?那点暧昧为什么会那么轻易的击溃了我固守了五年的爱情?我真的不是在找刺激!但我还是不顾一切的跟他有了关系,我以为他会疼爱我一辈子,会跟我结婚。然而,当我跟他上过床后,他就消失了。我一边在忍受着被欺骗的痛苦,一面还遭受良心的拷问。
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一切似乎都在意料之中。丈夫给我摊牌,说最后跟我过半年(但我们已经没有夫妇生活)。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一下子无法接受离婚的事实而让这半年成为过渡期,还是因为真的还想跟我和好。亦或是因为他现在的工作还没固定下来(他在考公务员,下个月6号就面试了),先缓一缓?他定的离婚协议(后面附上),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跟我离婚,还要让我三年内不能结婚?他说他想原谅我,但我不相信。
屈默先生,你能告诉我,他是真的还想跟我和好吗?我还要不要去期待这份感情?
雨荷
附
离婚补充协议
男方与女方于2003 年 3月认识,于2005 年10 月
8日在XX(隐去)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 年3 月26
日生育有一儿子,名刘XX(隐去)。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补充协议如下:
1、儿子刘XX监护权、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双方同意将刘XX暂时交由女方抚养。女方抚养期间,男方按离婚协议向女方支付抚养费(自协议生效起第一年内每月支付400元,一年后每月增加到500元,此后各年应视实际情况增加抚养费)。如果由男方抚养刘XX,女方也需按相关规定及约定俗成向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如果认为女方在经济、生活、感情上不再能满足刘XX健康成长的需要,或者女方处境的变化会削弱刘XX与男方及男方家人的感情,可适时收回刘XX抚养权。
2、在刘XX就读于幼儿园期间,女方自愿放弃与其他人再婚的可能。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其他男人回家,双方公认的亲戚、同事、朋友及有工作交往的人除外。女方日常生活必须顾及对刘XX成长的影响,男方不干涉女方正常生活。如女方违背此条约定,视同自动放弃对于刘XX的一切权利;同时,男方将收回女方抚养资格,将刘XX送到合适的地方抚养成人。
3、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男方及男方家人了解刘XX生活学习成长情况,也不得隐瞒刘XX生活学习成长情况。在不影响刘XX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女方不得以其他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止男方及男方家人探望刘XX。
4、一般情况下,刘XX的户口跟随抚养者。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私自给刘XX改名。
5、位于南宁市沈阳路X号XXX(隐去)花园B幢809号房产归男方所有,如需转户,相关费用由男方自行承担。男方支付3万元赔偿金给女方,支付时机由双方协商。
6、离婚后,男方可在女方家中居住,直至过完2009年农历春节假期(截止公历2009年2月中旬);在此期间,双方应互敬互助,友好相处,像一家人那样生活。同时双方协商清理、分割各自物品。
7、离婚后,双方应尽可能地像结婚期间一样对待对方父母亲友(经济除外),保持友好关系。
8、双方约定对离婚一事保密,不对家人、亲属、朋友、同事等提及离婚一事,尽可能地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以保证刘XX的健康成长。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读着这位读者朋友的来信,尤其是她丈夫给她拟定的这份像“卖国条约”的离婚协议,我感慨万千。以往与读者朋友探讨情感问题,我总是不愿一本正经的“好好说”,因为我不喜欢假装正经跟人家论男女那点事。但现在,我终于决定伪装一回,像个正经的牧师,给这位读者朋友作了如下回复——
雨荷:
你的来信和离婚协议我都认真看过了,很理解你,但不同情你。感情不需要同情,也不需要施舍。这是我一直坚持的原则,所以我不会对你说些安慰的话。
首先,我想对你说的是,你无需对你的出轨行为自责和痛悔。人这一生,都会犯下感情的错,即便是多么理性和智慧的人,也会在感情上犯糊涂,走弯路,甚至一错再错。才女张爱玲对人性人心是看得最明白的,可她在感情上一样输得稀里糊涂。因此,既然走错了,也已经无法挽回,男人不爱了,那就好好爱自己。我一直认为,深陷感情泥潭,女人爱自己多一点,才是拯救自己的最好办法,除非你自己想抛弃自己。你的两次婚姻都失败了,无需怨天尤人,更无需自卑伤怀。坦然面对,比回避更有现实意义。你要明白的是,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的背叛是绝对无法接受的,即便是心胸再宽广的男人,也是无法容忍女人的背叛。所以你现在不必去解释,也不必去乞求他谅解,即便是你再坦诚地去向他忏悔,也是毫无疑义的。与其让自己处于卑微的尴尬地位,还不如坦然的承受这一切,有尊严的活着。
第二,你丈夫给你的这份离婚协议书,不是让你解脱,而是给你套了一副枷锁。他许诺某天会原谅你,与你重修旧好,然后以这个美好的借口和理由去限制你离婚后的生活和自由,从某种角度讲,他是在报复你,折磨你。所以,你根本别指望这个男人能原谅你,更别指望他日能与你和好重新开始。即使他最后能与你保持婚姻生活,你也不会生活在幸福和快乐中。你还需明白的是,即便是你再不可饶恕,也不至于把自己的生活和自由全部让一纸不公平的离婚协议给葬送掉。我给你的建议是,丢掉幻想,冷静地选择离开。女人总归是经不起时间的消耗,他给你的三年等待和好的期限,足以让你的岁月变得苍老,苍老得最后只剩下眼泪。
最后,我想说的是,花谢了可以再开,感情却不可以,真的不可以。但伤痛终会散去,伤口也会变成疤痕。只不过是当若干年以后,你会在某个黄昏,迎着落日,靠在窗口抚摩这些伤口,你或是悔恨,或是失落,或是流泪,但肯定不会有愉快的回忆。因为没有人可以真正忘掉过去,忘掉伤痛。
祝走过的路未来不再重复!


2009年3月27日屈默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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