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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文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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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文学之比较研究(五)

(2006-04-13 11:13:21)
分类: 讀城雜志

结语

     法律人通过文学作品丰富了生命,提升了视野,对于人性与社会现状更加敏锐。法学研究虽受限于社会现实,但对于人世美善的理想境界的期盼,与文学相同。法学与文学的结合让民主、法治、正义、公平等理念在愉悦的环境中让人消化。苏格拉底用他的生和死告诉人们:真理、实在和善是同一的;卡夫卡又用他的命运和作品告诉人们:情感与规则之间的碰撞是多么残酷。文学与法律之间的交往史,就是这样一部磕磕绊绊、有分有合的斑驳的历史。文明不是依靠已发展的众多的权力来判断和评价,而是依靠人类的爱,依靠法律和制度所体现出的进步程度。而在提倡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的今天,我们却不无遗憾地看到,文学与法律由于过于追求独立而各行其是,各自围绕着狭隘的直觉感性和逻辑理性的轴心原则而运转,并不时产生摩擦甚至激起强烈的矛盾和对抗,这种对抗无益于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也无益于文学创作的自由与繁荣。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清楚地认识到法律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提出反省、呼吁,并且以身体力行促成法律与文学之间的良性互动,为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做出建设性贡献。投我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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