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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现象感想 |
父母的博客子女将来不能继承?
文/爱和自由
相信每个育儿博主投入精力时间每天写博都是为了孩子的成长留一份记忆和礼物,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开了人世,孩子却无权得到这份礼物你会不会惊讶呢?是的,我也很吃惊,因为这属于“虚拟财产”,死者家属无权继承。
今天看到一新闻: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有关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照片。悲恸欲绝之余,王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信件和照片,以留作纪念;不仅如此,她也想继承保留这个QQ号码。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可交涉后没能拿到密码。腾讯客服人员表示,想要拿回密码,只能按照“找回被盗号码”的方式操作。除提供逝者本人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外,还得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密保资料。此外,家人还得邀请徐先生的QQ好友为其“作证”。待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后,才能拿到密码。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了规定,对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继承问题并没有规定;此外,我国《物权法》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这造成了目前网络遗产的继承行为在实质意义上无法实现,像QQ、Q币、MSN、博客、电子邮箱和网游账号等都统统归到网络遗产里。
“可以使用,不能拥有和继承”,这就是我国目前对网络上的“虚拟财产”的规定,这规定显然不太合理,许多博主倾注了大量心血,一旦死后就收回了。看来真需要平时把自己的各种网络账号、密码都写到一个小本里以备万一。
在国外类似的法律也不完善,不过国外已出现一个新型的网络商业模式,即“网络遗产继承”服务,一批为客户代理保管网络遗产的专业网站应运而生。这些网站提供遗嘱类文档、个人信息账号、保密文件保存以及认证发送信息的服务。人们通过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在缴纳年费的条件下,可享受密码托管、网络内容备份等服务。使用者可把一切网络账户和密码“放进”这个“保险箱”。网络账户可分别指定“受益人”,以便用户过世后,有人能“继承”。在我国这方面仍然是空缺,如果法律不修改,网络遗产这一块还真是个新兴市场,至少国内目前还是空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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