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伟教授您好!
感谢您3月1日接受我们的采访。
连线时间:7点30分-7点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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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知天下>采访提纲
问题1)据了解,此前北京、天津、沈阳、武汉等城市公安机关都曾结合本地情况,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这是第一次开展。那么公安部等六大部委决定,要从全国范围进行专项整治,是出于什么考虑?
1.
问题严重:近年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
20亿元。
2.
社会治安的难点和热点。自行车被盗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对此怨言颇多,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一问题已经成为群众“讲着烦、听着忧、想着堵”的大事,成为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一个突出治安问题,成为社会治安的难点和热点。以首都北京市为例,这里流行一句话:“不丢车不算北京人。”由此可见问题之严重。
问题2)对自行车失窃进行专项整治,会遇到哪些实际困难?
(自行车锁安全性较低,自行车偷了之后容易转移,窝藏,销毁。而且因为自行车数量多,监控也难。)
1.
不够立采案标准:城市1000元,农村500元。
2.
报案不积极。每丢300辆车,一辆立案。
3.
自行车锁安全性较低,自行车偷了之后容易转移,窝藏,销毁。而且因为自行车数量多,监控也难
问题3)从公安部通报的整治重点和整治思路上看,将采取哪些手段,解决刚才提到的这些难题?
方针:“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人民战争。公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方式: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主页,进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安部举报。
1.
增大代价: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交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
2.
增大危险:并设专人看管;巡查防控。加强对社会面的治安巡查,采取便衣巡查、蹲点设伏等多种形式,搞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及易发案地区的预防与控制。
3.
减少所得: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集中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和发现被盗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三项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定罪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是被盗自行车:a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b购买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c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
问题4)我们的听众,很多人也都是自行车的使用者,肯定非常乐意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出一份力。大家怎么做能更好地配合这次行动,让我们不再为自行车频频失窃烦恼。对此,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自救自护自警:
1.看车栅。2。灯照。3。不购脏车。4。举报获奖,最高可得5000元。
人心正,则天下无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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