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官”论——刊于《扬州日报》1989年1月11日
(2023-03-13 14: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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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隅斋杂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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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论
中国人谦称自己的子女为“小狗”,只是在嘴上说说而已,心底下绝不是那么回事。而象瞿秋白那样把自己喻为“狗官”,象陈建林那样骂自己是“狗官”者,更是绝无仅有。
三十年代,瞿秋白在写给鲁迅先生的信中,以“犬耕”署名(其时他已从总书记职位上退下来),意指自己搞政治如同犬在耕田一样,力不从心。八十年代的今天,某林业局干部陈建林,目睹我国毁林严重,自然资源破坏日重,痛恨自己回天乏力,自责感由胸喷出:“狗官建林”。
一个人的名誉和威信,并不是凭称“狗”而一锤定音,而是要看他是否在其位谋其政,所作所为同党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用自己的血和热去换取人民的信任和称誉。瞿秋白由于受一定的历史条件局限和当时的政治因素影响,使自己的工作方针和思想路线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主导方向,给党带来一定的损失。但从他的思过,正说明了他的主观愿望是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耕耘,但错用“犬”去耕田,以致遭受损失。秋白之功过,历史已有评说。今天的人们仍会崇仰他,是因为在人们心目中,他仍不失为一个好官。建林痛称“狗官”,则又有不同,人们仿佛听到山呼海啸般的对无视森林资源,滥砍滥伐者的讨檄之声,感觉到一个共产党员敢于自责,敢立“军令状”的怦然跳动之心,如不改变(某地区的)森林被毁现状,愿将“狗官建林”作为耻辱之“碑”立于结实的土地上,向人民请罪,向森林请罪。至此,有谁还会认为他是一个“狗官”呢?襟怀坦荡者以“狗”自居,旨在警告、提醒自己,时刻想想自己肩负的重任,不要做脱离甚或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事;而心怀鬼胎者,往往将自己装扮成正人君子,“拉大旗做虎皮”,私下里尽干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那种当官不为民谋利,而是利用职务、权力之便,投机取巧,或暗渡陈仓,或明火执仗,侵、贪、受、索的当权者们,才是真正的狗官。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并非纯粹的功利主义)。谁不想在社会历史和人们的心目中留个好名声?清正廉明也好,贪官狗官也好,不能凭哪个人说了算,历史和人民才是最好的评判者。这种评判的尺度掌握在人民手中,随时都能给你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欲避狗官之嫌者,当谨之慎之,切莫贪馋惹得满身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