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系列谈之五 高考制度改还是不改,这是一个问题
(2014-09-23 09:37:48)
标签:
高考制度唯分数论录取制度三位一体 |
分类: 教育时评 |
9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陈志文的《高考改革不可被舆论牵着鼻子打摆子》,认为唯分数论的总分评价制度不仅不应改,而且需要增加考试难度从而增加评价的区分度。我知道,陈文说出了许多人不敢说的心里话,有人认为陈是真正懂考试懂教育的。观点鲜明地发表意见十分重要,有利于我们辨明道理,虽然我不同意他的观点。
《打摆子》文的一些基本立论是有问题的。他似乎假设了高考改革是要否定分数,强调美国高考也有分数门槛,是以分数作为第一标准。其实,分数的重要性从来就不是问题,高考改革所要改变的是以分数作为“唯一标准”。唯一标准就是分分计较,以分数定成败,所以有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高考状元。当分数是“第一标准”时,就有第二、第三标准,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多元评价、综合评价。这是基于对书面考试分数的两个基本认知,一是在一个分数段之内,由考试呈现的学业水平是大致相同的,601分与603分根本没有区别,但600分与500分两个分数段的差别是显著的。因此,世界多数国家的教育考试采取等级制评价,我国在五六十年代大中小学也都实行5分制,耽误人才培养了吗?二是一个人实际的潜质、能力等等,是书面考试难以测量的。因此,世界多数国家在考试之外,也十分重视考试考不出来的综合素质、个性特长、价值观、适应性等,通过教师推荐、自我陈述、面试、夏令营等方式加以考察。因此,可以说高考改革的目标,就是将分数从“唯一标准”变为“第一标准”。
真正的问题是第二个,即《打摆子》文的提出的“美国大学的录取方式在中国行得通吗?”这一提问,已经将美国大学的录取模式视为是一种理想目标,对此我也是认同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全世界那么多优秀人才涌向美国,中国最优秀的高中生在逃避中国式高考。至于理想目标能否实现,有个方法论的问题,如果一轰而上、一蹴而就,那是肯定不行的。高考改革的挑战性,就是在社会风气、道德环境、治理水平不如人意的现实中,如何摆脱“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构建新制度的生长点。这需要建立新的思维,就是我们所说的“以改革促进改革”,以高校建设具有公信力、程序公正公开、社会参与监督的招生录取制度的改革,换取扩大招生自主权的改革。只要将改革建立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理性、渐近性、建设性的操作模式,改革就可以避免风险。
我知道有人会不以为然,视为是纸上谈兵、空头议论,但他们也许低估了国人自新更生的能力。目前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已经在实行“三位一体”的高考录取制度,高考成绩占60%,学校自主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10%。浙江省实行“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已经四年,高考成绩占50%,学校自主面试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20%,今年试点高校已达36所。天下大乱了吗?
《打摆子》文还有一个说法:高考区分度不够导致高分考生越来越多。殊不知,那根本不是考试的问题,3+文综(理综)模式,一共考6门,区分度怎么会还不够?造成北京市高分考生增多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大量不当的高考加分。陈文认为不应该“动辄批判高考试题超纲,动辄扣上偏题、难题、怪题的帽子”,主张进一步增加考试难度,这就几乎是为应试教育张目的“奇谈怪论”了,不知广大高中教师和考试院如何认为?
陈文认为,高考改革不应被主张改革的舆论牵着鼻子。我倒是认为,高考改革其实是被反对改革、主张维持现状、认为现行模式最好的舆论牵着鼻子,所以寸步难行,步履维艰。陈文的重要贡献是揭示了我们在高考改革上还多么缺乏共识,亟待开展一场教育思想的大讨论!
注:中国教育在线总监陈志文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我相信不同观点的坦诚对话,正常的学术批评,会有利于讨论和澄清问题,而无损我们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