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记:亦少亦老李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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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廉
第一次见李清源,是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他戴着深蓝色的棒球帽,穿着一件绿色的夹克,脚蹬白色的旅游鞋,从走廊里匆匆走来。要不是那件夹克有点儿大,那他简直是十足的潮人范儿。在此之前,我已经读过他好几篇小说,《走失的卡诺》、《苏让的救赎》等,娴熟的叙事、精密的语言、以及对人物命运的呈现与探究,都让我难忘。在杂志宣传的微信照片中,他似乎就戴着棒球帽,穿着那件有点儿宽大的夹克,面容冷峻地望向画面的另一侧。
一个置身北方冬天中的人。我记住了这个意象。
在北京,正是初春,我们坐在他的房间里聊天。他身材消瘦,肤色红润,问起来,方知他比我要年长五岁,而我一直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一两岁。原来,他曾经的学业和职业是中医,因此,他自身的这种优良保养状况,得到了大家的理解。从此,我们班里多了一个行色匆匆的医生,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首先找他。他也保持着多年行医的习惯,随行总带着一些药物,以备紧急之需。
在我来到鲁院的前十天里,毫不讳言,天天晚上都有朋友见面畅谈,喝酒到了酗酒的程度。自知酒量不行,便多选择啤酒。十天之后的一个晚上,突然感到右边脚踝处疼痛,不知是扭伤还是痛风了。李清源医生及时赶到,给我开了药,我第二天病痛就好多了。最让人难忘的还不是开药。印象中,脚痛的第二天早上八点半,有人在敲门。我下床,左脚点地,一跳一跃地去开门,看见李清源医生拿着几个饭盒,里面装满了早餐。晚起的我,这才首次品尝到了鲁院的早餐,觉得种类丰富齐全,让我对未来数月的每顿早餐,充满了期待。但是,直到鲁院毕业,我去饭堂吃早餐的次数也屈指可数。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我后来才知道李清源医生同样如此。在他的记忆中,寥寥无几的吃早餐经历中,给我送餐的那次,也是他在鲁院的首顿早餐。
从此,我对这位兄长、朋友多了一份敬重。
除了我,他在鲁院还看好了不少人的病。但也有不灵的时候。一次,某女同学说想要二胎,计划五一假期回家播种。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叫李清源医生给她号号脉,李医生把脉良久,测得喜脉,说:“你还回去干什么?你已经有孕在身,还是个男孩。”女同学听闻大喜,家也不回了,安心在鲁院养胎。结果,直到毕业腹部依然平坦。这件事成了一个话题,经常被我拿来取笑。李医生说:“这不怪我,要怪得怪李时珍,是他脉诀上那样说的。”
不过,跟李清源逐渐熟悉后,发现他并没有一打眼看上去那么年轻了。
一个是因为他的行医惯性,经常说一些肝肾火旺之类的古奥名词,让人想起留着白须的老中医。另一个是他对古典文化的浸淫颇深,床头桌上时常摆放着一些竖排的古书,没有句读,没有注释,一般人望而生畏,他却读得津津有味。他诗词曲赋皆通,在家乡禹州早就是个人物。家乡政府请他写的赋文,如今已经勒石刻碑,永久竖立,这对拥有强烈乡关情怀的中国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他说起话来也经常有“家父”、“家母”、“内人”等敬称,让满口说着“我爸”、“我妈”、“老婆”之类的我们不大习惯。他似乎对此早有觉察,但积习难改。和这个习惯一样难改的是他的河南口音,他总是自嘲于此,时时让我们提醒他的发音。四个月在祖国首都的熏陶,於鲁院毕业之际,他的普通话水平似乎有了极大提升。
这个收获倒是鲁院的副产品。
现在回想起来,跟他聊得最多的,并不是文学,而是历史。我们经常大开大合,纵论各个朝代、臧否其间人物,时而附和,时而争执,是一件快事。他读历史,多是读原典,掺以汉学,而我读历史,多是读今人著作,原典为辅,因此,很多时候,他的一些观点值得我深思。但也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免偏激,对历史之恶完全不能容忍,这亦延伸到他的生活当中,成为他生活交友的准则。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和他做朋友久了,又觉得他年轻了。
这次的年轻,不是外表上的,而是内心中的。我发觉他虽然较我年长,但他实在是少年心性,喜怒完全形于色,也完全靠一己的观念、情感去判断人和事。这让他浑身长满了看不见的刺,偶尔就会扎伤一些并不了解他的人,同时,这股力量也会反过来伤到他自己。因此,他也时时陷入愤怒与无奈当中。他的鲜明个性,注定了他要成为一名作家,而他的内心冲突,也会化为他的艺术动力。对此,我也是非常惊讶的,因为他比我年长五岁,他的棱角居然还能锋利到这样的程度。在中国崇尚内方外圆的语境中,他真是一个异类。我一方面希望他能保持这种锐利,这能助力他的艺术,但另一方面,我又希望他多些平和,可以活得不那么自苦。说得远一些,艺术的终极还是和解与宽容。我们都要经历万千磨砺,绝不廉价的屈从,在那其中获得我们的修为。
鲁院毕业后,因为一些文学活动,我们又见面了。一段时间不见,我看清了他脸上的皱纹,以及他的沧桑。我想,清源老兄终究是不再年轻了。
他很早就出来闯世界(据说很早就来过我此时置身的广州),历经艰辛,又回到家乡开诊所。但因年轻,一开始病人很少,大量时间无事可做,就读读书,上上网,间或也写点东西。他的第一个长篇就是这时候写的。之后病人渐多,诊所忙起来了,也就不再写了,直到七年后改行,去郑州一家文化公司工作,才又重新开始写作。就在他来鲁院的前一年,他的创作正处于一个井喷时期。文学青年心目中的圣殿之一:《当代》杂志,居然在一年时间内头题发表了他三个中篇。在《当代》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么大力推新作者。我经常跟他开玩笑说:“你在《当代》开小说专栏啦。”因此,2015年底的时候,他荣膺了《当代》杂志举办的小说拉力赛总冠军,这也是没有悬念的事情。
说到那空缺的七年,从言辞之间能感受到他的一点遗憾。但我认为,这七年,不能说是一种没有价值的浪费,对他来说,甚至是至关重要的,他和生活近身肉搏,获得的甘苦百味,都是艺术的绝佳宝藏。我这么安慰他,他自然附和,但他内心深处依然有种焦虑。
是的,他也觉得自己不再年轻了,故而感到焦虑,试图将失去的七年追回来。我们在鲁院的时候,在那个中枢站点,天南海北的朋友你来我往,聚会很多,可他经常借故推辞。这跟他不喜欢交际有关,但也未必不是想把时间用起来写点东西。我记忆中,时已盛夏,某天下午我去敲他房门,他答应着却很久才开门,他解释说因为天热,只穿了短裤在写。往里一望,窗帘还关着,黑麻麻的房间里只有电脑屏幕闪着亮光,像是一个通往外界的洞穴入口。
不过,坦率说,鲁院那个环境可能并不适合他写作。在鲁院期间,他计划写两个中篇,已开手写了不少,但感觉不好,都废掉了,最终似乎只完成了一部短篇。对于文学,他有他的坚持和要求,并不惜为此而吃苦头。他的那种心态,我特别理解,特别感同身受。但我同时也知道,我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世界: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肩扛的重负与责任;他是行走大地的彷徨者,他的人生困惑与际遇;还有他的苦难与欢欣、他对于世界的希望与绝望,都不能让我完全理解。也不必为我理解。那是他的道与路。
我突然想起,我刚到鲁院不久,一个导演说想改编我的小说。清源知道后,特意陪我一起去。他曾从事过相关的工作,知道一些“江湖”规则,生怕我初涉此道栽跟头。我当时就意识到,他是个特别善于讲故事(小说家的看家本领之一)的小说家,只要他肯去从事编剧这个行当,估计马上就会有非同凡响的表现。但他依然热爱文学,尤其热爱小说,非要不计其余,先专注地写小说。这几乎是许多优秀小说家的一种“病”:哪怕给很多烂剧编一集赚钱胜过写一个长篇,但他们还是会选择后者。因此,这“病”病得好,因为这病,才鲜明了文学在这个时代的尊严。我尊重一切得了此病的作家。清源身染此病已经很重了,他正在酝酿几部大作品,这将耗去他未来几年巨大的精力与体力,但他一定会高兴的。
这种得自艺术创造的愉悦,一定会让他再度青春起来。我期待着那个记忆中第一次见到的年轻人,在未来又一次步履轻快地朝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