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足球白衣飘飘兼黑哨飘飘的年代,我与大眼李承鹏走南闯北,剑扫南粤,气贯江南,煮酒巴蜀,谈笑京畿。笔落不足惊风雨,惊落几片花雨,或者毛宁杨钰莹老唱的那种心雨,太容易了;诗成难以泣鬼神,但是打动几个人间的俗人,还有富余。间或,大仙大眼登陆美利坚,飞奔英格兰,暴走贝鲁特,直下檀香山。凌云健笔,纵一时之才华;夺魂辞彩,留十年之霸气。
这是我跟李大眼,上世纪末横槊江湖、枪挑劲敌,激暴民间足球评论的盛景,那个充满文青气、充斥文艺腔的八千足记、八千万足球读者的风云际会,你咋就没赶上呢?
有一次在8号公馆跟大眼喝酒,大眼喝大了对大仙说——我以后要写小说。大仙喝大了回答大眼——不是以后写,当下就写。大眼——必须写!大仙——绝逼写!于是乎忽悠中,在必须和绝逼中,大眼写得真快,小李飞刀还是有昔日的好身手啊。
十年之后,我早已不写足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足球;李大眼貌似发誓不再写中国足球,可能偶然还写,其实写不写中国足球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足球没的写。N多年前,我就劝过大眼,不要再写中国足球了,人到中年,该换口味了,再不换就没口味了。后来大眼写出了他的第一部小说,现在又要出第二部,用韩乔生语录来概括——足球总离不开梅开二度。
我写过一部小说,比较难,迟迟不敢写第二部。按亨利·詹姆斯对小说艺术性的残酷要求——小说必须成为语言的终极教科书,才能称其为小说。估计我这辈子都达不到,但大眼可以不吝这个,去写,把小说写好玩了就得。我喜欢大眼蔑视小说权威的心态,放轻松,不装逼,走走网络和大众,热热闹闹,搞出点儿气势。反正中国不是那么多人会看小说的,我说大眼你就甭跟别人废话,往你喜欢了写,往你最骇处写,反正你比起一些作家来,不差语言。
就算写了小说,也不要把自己当成作家,“作家”局部含贬义,千万别像“大师”那词儿越来越烂。实在不行,想当个啥家的话,就当小说家,就跟AC米兰昆德拉或者国际米兰昆德拉那样——不要叫我文学家,更不要叫我作家,请叫我小说家!所以我建议,大眼以后可以称自己为——非著名小说家李承鹏。
预祝大眼在民间小说界梅开二度成功,也顺便向李承鹏的粉丝群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大眼有这老多粉丝,不红人生都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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