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王朔酒吧”,跟狗子聊天,我说:“汉语已经被我们用完了,咱还有什么词儿没用过?”
狗子说:“真是,从鲁迅到王朔,七十年的白话文被咱哥几个洗劫了一遍。”
狗子是一个卓越的“啤酒主义者”,是一个能把啤酒喝到没脾气的酒腻子。我第一擅长威士忌,第二擅长啤酒,所以我一见着狗子,就狂叫啤酒。
我非常喜欢一个汉字,就是“精”。因为精神、精子和酒精,都属于我。
我跟狗子一直在探讨“酒精写作”。我发现最近狗子的手抖得厉害,狗子说:“不仅抖,还擞。”
我说:“这就叫抖擞。”
狗子说:“没错,要不哪儿来的精神抖擞?”
肯定是李白、苏东坡这帮骚客把我们害了,非把酒跟文章联系在一起,还有一个杜甫也跟着起哄,非说什么“白日放歌须纵酒”,让我们白天都得喝,你就这么影响下一代?
我一直在坚持“酒精写作”,当然是夜晚的“酒精写作”,在三里屯一通狂混,回到家浮想联翩,还得接着喝,把酒著文章,感觉明天就得冲把诺贝尔。
好几次,在深度酒精的作用下,竟感到我的锐气已直逼英法德意“四大天王”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歌德、但丁。
“酒精写作”,是一项很痛苦的写作,在酒精中,你已经把人生看颓了,还要激励自己振作,往他妈哪儿振作呀?
但是酒精绝对鼓舞写作的士气,没喝酒之前,我觉得自己连余秋雨都不如,喝高了再写,黑格尔不也就那么回事儿吗?
进入中年之后,离不开两样东西,老婆和酒。当老婆睡去的时候,我甚至开始思考人生,进入写作,在酒精的伴随下,我的写作达到高潮。
夜深人静,我的词语借着酒劲儿,已挑翻了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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