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去吃饭,一般都打伞的,为了防晒。
今儿吃完饭,去旁边的报刊杂志店去买了两本《中国国家地理》,就往办公室赶。
走了15分钟,快到办公室楼下,看到身边的人打了伞,才猛然发现自己的伞不见了。醒悟,一定是忘在买杂志的地方了。急匆匆赶回去,卖杂志的老板笑眯眯的把伞还给我,直说放他那里的东西丢不了丢不了。
从小到大,丢的伞多了去了。可这把伞不能丢,因为这是女儿今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也是她第一次花自己的钱给妈妈买礼物,而且这个礼物买得是那么可我的心。无论是伞的花色还是伞的格调,我都特别喜欢。
这把伞可来之不易。
为了这把伞,女儿在百忙中抽了个下午放学后去买,结果回家晚了,被我狠狠的骂了一通。挨骂的女儿掉了眼泪,却没有告诉我回家晚的原因。直到我生日的那天,才拿出买给我的这把伞。并告诉我因为这把伞我把她骂了个狗血喷头。
眼泪哗哗的……
如今恐怕只有女儿还记得我的生日吧。父母老糊涂了,一定早忘了;老公忙晕了,也没有想起来;连我自己都把自己的生日忘到了脑后……
今年的4月28日,除了这把非常可心的、能为我遮阳防雨的、让我感到无限欣慰的伞之外,我没有收到其它的任何生日祝福和礼物。
任何东西可以丢,这把伞是坚决不能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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