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意见对听谁的”,这是典型的谬论(出自“学习型组织”)
有一个班组长,开完会出来趾高气扬,兴高采烈,说现在我们的公司可好了,不是谁官大听谁的,而是谁的意见对听谁的。
对不对靠什么衡量呢?这是问题的关键。之所以说它是缪论,也就在此。首先,谁来评定哪个观点对?每个人各抒己见,你说谁的对?这违反最基本的组织原理,组织要有层级,几百年来就是这样划分的,为什么要划分层级啊?你以为这帮人都是傻瓜?
其次,用什么标准来衡量观点的对错与否。我的官大我来定还是我有个标准来衡定对错,这是不一样的。最终必然要回到一个组织程序上去。民主集中制也好,个人决断也好,投票表决也好……回到了组织程序上去,就不能说谁的意见对听谁的。它可能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多数就一定是对的吗?必须要有一个严谨的组织程序,这才是科学的管理观点。
说到这,又想到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也可以打假。我们谈民主集中制很多时候是从政治的角度引申到企业领域的。很多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也采取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一个典型的假命题。就是看上去很美,说我们企业是民主集中制,好了,你怎么决策?你给我举个民主集中制决策的例子。怎么决策?怎么决策叫民主集中制?你说投票叫民主集中制?十个人投票决定是否上某一项目,八个人同意上,就上了。这叫民主集中制?应该是这样,企业有一个责权体系,是否上项目的最终决定权在我,哪怕我只是一个投资经理。但是也可能我是一个总裁。就看把这个权力赋给谁,假设我是总裁,我们现在十个人讨论这个项目上不上,我陈述清楚,大家再各自发表意见,发表完意见就行了,门一关,我来决策。这叫民主集中制。因为最终的责任在我,我对此负有责任。我有权力决策,责权体系在我身上啊。但如果说以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裁决为准,那就不一样了。那就是10个人投票,对就对错就错,以票数多少为准。这就不叫民主集中制了。所谓集中,最终一定要集中到一个地方去,先是民主。所以我们经常是决策的时候大家投票,票数够了就过,不够就不过。这叫民主,没有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