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最恨自杀的人
《果报类编》记载: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到了阎王,阎王说:“鬼差抓错人了!不过,你既然到这里了,可以看一看,然后捎信到阳间去。”
于是,令一鬼差引他游览一处所,门口有匾,上写“枉死”两个字。张大看到很多鬼,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淹死鬼。
又见到一些鬼,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都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们每天按照生前的死法重复自杀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百了,万万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张大问:“那些鬼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差说:“不可能的。托生做人的鬼,十分少有。人身难得,活着时却不知珍惜,而自杀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鼓励为善做人之情,在阳世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何况一个人自杀,会连累阳世亲眷遭遇官司,真是自害害人。因此阎王最恨自杀的人,他们将堕入地狱,从地狱出来做畜牲,难得人身……”
张大看后心惊胆战,他跪见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后,可以把这情况告诉世人,千万不可自杀。”然后阎王使劲拍击桌子,张大一惊,忽然醒来。
【原文】《果报类编》下卷:
‘镇江人张大,寓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阎罗王。王曰:误摄矣,汝既到此,可寄一信于阳间。命鬼卒引游一城,匾曰枉死。见有众鬼,拖舌尺余,云自缢死者也。日日列此时辰,必受上吊之苦。见有众鬼,身肿衣湿,云投水死者也。见有众鬼,或无头,或断喉,或七孔流血,云自刎死、服毒死者也。每至本日某时,各照生前死法,苦楚万状。诸鬼相谓曰:吾辈在生时,谓一死了事,不意受苦至此,悔恨无及!张大曰:此辈何时重得为人?鬼卒曰:不能矣,大凡阎罗殿前托生为人者,十分难得。(谨案: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明师难遇,佛法难闻,此之谓欤!)好个人身,不知自爱,反寻短见;在阴司负冥王一番注生之恩,在阳世负父母养育之德。况一人自尽,往往结讼连年,害人不浅。故阎罗王最怒此辈,判入地狱与畜生道,不容易得人身也。看毕,来复冥王,王曰:汝回阳世,可述此劝人。大声拍案,忽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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