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了悟子
了悟子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10,668
  • 关注人气:13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佛说大生义经》

(2022-04-15 17:02:01)
分类: 圣贤遗教

《佛说大生义经》

西天译经三藏朝奉大夫试鸿胪卿传法大师臣施护奉 诏译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俱卢聚落。与苾刍众俱。

是时,尊者阿难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其义甚深难可了解。惟佛世尊。具正遍知善能宣说。作是念已。至明旦时,离于本处,来诣佛所。

到佛所已,头面礼足。伸问讯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世尊。我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甚深难解。愿佛世尊,为我宣说。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如是如是。彼缘生法,甚深微妙。难见难了,复难思察。惟诸圣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别。非愚痴者之所晓解。

何以故?愚痴众生,此世他世,灭已复生,如时轮回,皆由不了缘生法故。

阿难当知。诸法皆由因缘展转相生,是故轮回不能断绝。

缘生法者,所谓老死,由生为缘,即有老死。生法若无,老死何有?由是生缘,展转相生。

所谓水族缘故,而生水族。飞禽缘故,而生飞禽。众类缘故,而生众类。乃至人类缘故,而生人类。由是缘故,彼彼众生。互相因缘,而得生起。

阿难当知!此生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复次,生法以何为缘?

所谓有法为缘,因彼有故,即起生法。有法若无,生法何得?是故有法,如前所说。令诸趣类,展转相生,而不断绝。

阿难当知。此有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复次,有法以何为缘?
所谓取法为缘。由取法故,即起有法。取法若无,有法何得。
阿难当知。此取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复次,取法以何为缘?
所谓爱法为缘。因有爱故,即起取法。爱法若无,取法何有。
阿难当知,
此爱缘故,即起希求。
希求为缘,即有所得。
以所得故,心不决定。
由不决定,无所厌足。
以其内心无厌足故,即生喜贪。
以贪缘故,即生我见。
我见生已,有所取着。
取着为缘,心即散乱。
由散乱故,即起妄语、论讼、斗诤,刀杖相治。
由是因缘,即便造作诸不善业。

如此诸业,皆由散乱而得生起。若无散乱,诸业不生。

此散乱法,以何为缘?
所谓取着为缘。由取着故,心即散乱。取着若无,散乱何得。

此取着法,以何为缘?
所谓我见为缘,取着得起。我见若无,即无取着。

此我见法,以何为缘?
所谓喜贪为缘,我见得起。喜贪若无,即无我见。

此喜贪法,以何为缘?
所谓内心无厌足为缘。以无厌足故,即有喜贪。若内心有所厌足,即不生喜贪。

此内心无厌足法,以何为缘?
所谓不决定为缘。以不决定故即无厌足。心若决定即生厌足。此不决定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所得为缘。以有得故即不决定。若无所得心即决定。

此有所得法以何为缘。所谓希求为缘。以希求故即有所得。若无希求即无所得。

如是诸法。皆由爱与希求互为缘故,展转生起。

当知爱法,有其二种。
所谓欲爱、有爱,由此二法,生诸过失。

阿难当知。此爱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复次,爱法以何为缘?
所谓受法为缘。由受缘故,即起爱法。受法若无爱法何有。

阿难当知。此受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爱法。由是爱法亦不究竟

复次,受法以何为缘?
所谓触法为缘。由触缘故即起受法。触法若无受法何有。由是眼触为缘内生诸受。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触为缘内生诸受。此等诸受。皆由触法以为缘故。

阿难当知。此触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复次,触法以何为缘?
所谓六处为缘。由六处缘即有触法。六处若无触法何有。
阿难当知。此六处法。是虚妄故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而生触法。是故触法亦不究竟

复次,六处以何为缘?
所谓名色为缘。由名色故即生六处。名色若无六处何有。此名色者。谓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积聚故。即此名色与彼识法互相为缘。和合得生是为名色。
阿难当知。名色法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六处。是故六处亦不究竟

复次,此名色法,以何为缘?
所谓识法为缘。由识法故即有名色。识法若无名色何有。此识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逻蓝。识法具已无所增减。识因缘故而生诸蕴。如是名色圆满具足。当知此识与彼名色。互相为缘而得生起

复次,当知此识缘者,即是名色。是故识为名色缘。名色为识缘。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续而转。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是故,苦果是虚妄法,而不究竟。如是因缘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如是即得一大苦蕴集。

佛告阿难:汝今当知。诸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种。皆不离名色。阿难。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见。是名了达缘生法。此缘生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即诸佛所归趣处。是时尊者阿难作是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令我及诸苾刍皆得利乐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受法。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离于我相即无受法。何以故。我法若有受法随生。为由了达我法是空何有受者。阿难。我及受法二皆灭已。即无所有住平等见

阿难。受法有其三种。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言乐受者。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乐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乐受是无常法。乐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复次苦受。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苦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苦受是无常法。苦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复次非苦乐受亦复如是。所谓受者。受法有其二种。若能了达此二是灭坏法。即于苦于乐及非苦乐。三法平等即无所受。何以故。此三受法皆是无常竟无有实。此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有受者

阿难!于汝意云何。当知诸受从心所生。心无转故即内无受者。法无实故即外无所受。是故阿难。如是了知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为了达无受法故。此无受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是时阿难而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我法。汝等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了受无所有即离我见。离我见已住平等见。住是见者于相平等。由平等故即于世间无所生起。了无生已即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阿难当知。我见不生住平等见。如是即得心善解脱。无知无见及无所得。离诸思惟于得无得。非有得非无得而悉了达。如是了达。即于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皆悉无知无见。如是了达已即离我见。住平等见如实了知。是即名为达无我法。此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是时,阿难闻佛所说,又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重复宣说。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无有色相可得。离诸我执如实了知。既了知已观想此身。破坏不实非所爱乐。如是观察离诸色相不生我执。我相灭已即了此身破坏不实。如是得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于诸蕴了达皆空。诸蕴既空。我及色相于何有见

复次,阿难当知。识所住处有其七种。非识住处有其二种。七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一想。

所谓初禅天。此为第二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种种想。
所谓二禅天。是为第三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一想。
所谓三禅天。是为第四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诸色想。都一虚空。

所谓空无边处天。是为第五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于空想。都惟一识。

所谓识无边处天。是为第六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识无边。都无所有。

所谓无所有处天。是为第七识所住处。

阿难。二种非识住处者。
所谓若有色有众生。即无想天。是为第一非识住处。
若无色无众生。于彼一切离无所有处。非有想非无想。即非想非非想处天。是为第二非识住处

佛言:阿难。如是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

汝等诸苾刍。当如实了知。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此等法门。广为他人分别演说。
如是乃至第七识所住处。及二非识住处法门。亦复如是。
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诸佛所说,生净信心,如实了知。
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脱阿罗汉果

复次,阿难当知。
有八解脱法门。所谓若内有色观外色。是为第一解脱。
若内无色观外色。是为第二解脱。
若身证清净解脱。是为第三解脱。
若得清净已离诸色想。观一虚空无有边际。此观成已是为第四空无边处解脱。
若离空无边处。当观于识识亦无边。此观成已是为第五识无边处解脱。
若离识无边处已。当观一切都无所有。此观成已是为第六无所有处解脱。
若离无所有处已。当观非想非非想处。此观成已是为第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
若离是非想非非想处已。当灭受想住三摩地。彼身证已是为第八灭受想解脱。

如是名为八解脱法门。

佛言:阿难。汝今当知。我先所说七识住处。二非识住处。及八解脱法门。汝等诸苾刍。如我所说如实了知。常当随喜称赞。复当如理修行。若于此等法门圆满通达者。是得二种解脱阿罗汉果

尔时,世尊说此经已。尊者阿难,及诸苾刍。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观缘起

如观察六根门的触、作意、受、想、思这一系列过程,例如眼睛看到可意不可意的事物后生起的感受、认知(想),还有依之而来的行动(身、口、意),还有看着依之而生起的心念是怎样一个又一个地繁衍、生灭…… 其他的根门也可以做这样的观察,这样的观察可以看清身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恒常的、能主宰的“我”存在,有的只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现象,一切都具有无常性、依缘性,没有实质性的存在。

比丘!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恒、非安隱、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沒、受生之法。 --SA.273
其他的诸如观察五盖的生起、灭去的原因和各觉支生起及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条件等等,在《大念处经》都有相应的讲述,有兴趣可以细读《大念处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