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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能读完100本书吗?

(2014-12-29 2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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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读书

那天看别人的文章,有位女作家说她2014年读完了100本书。心下觉得很惭愧,于是大致想了想自己读了多少书?

读了王小妮的《上课记》两册,读了蒋方舟的《我承认我不曾经历沧桑》,读了冯梦龙的《情史》,读了简嫃的全套9本书,读了《在黑夜遇见历史》、《山月集》、《纸镜子》、《沉默也会歌唱》。然后好像就不记得还读过哪些了。要检讨的话,也许要从换了个包开始的吧!

两年前出差在广元买的那个包很好看,但经过700多天,它终于撑不住了。夏天的某个黄昏,晚饭后散步,小区门口的地摊上有卖包的。随口问了一个包的价格,要价是100元,觉得还不错,款式和颜色都不错,就还价到80元,然后买了两个——喜欢名牌包的朋友,允许你此刻撇嘴和鄙视——虽然价格便宜得几乎让人不相信,但质量还真过得去,反正用到现在,一直都很顺手,还被不少朋友称赞过好看,我和他们说才80元,他们死活不相信,觉得我很幽默,觉得至少是800元。也理解他们的,因为商场里的包好像没有1500元以下的,而本地某专业市场那里的包,名声已经被做坏了,我久已不去买了。

这个包什么都好,可是缺点也很明显——非常小,造型又是硬的那种,于是,原先无论到哪里都要在包里塞一本书的习惯,就这样被不知不觉地改掉了。很多次,从汽车里下来,一手拎个包,一手还抱本书——如果确实是读了那本书的还好,结果却很多次因为各种原因只翻得两三页,这实在难脱“装”的嫌疑。幸亏本人长得非常一般和朴素,否则估计要被冠以那绿茶某的时尚骂人话了。

就是这样,很久没好好读一本书了。最近,大概是一两个星期前吧,好像顿悟似的,觉得难道24小时里真的就挤不出一两个小时静心地读几页书吗?先不管究竟读几页,总还是要手边有本书心里才踏实。于是,又恢复成一手拎包一手抱书的造型。那天回家的路上,还仔细想了想——被人看做是读书人究竟有什么好处和坏处——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话题,且先晾在这里,等稍过一段时间,专门写个稿子说说这个问题。

想明白了读书的时间,要挤是一定会有的,于是专心去整理了书架,挑选出一些自认比较经典的书来,不钻到被窝里而是正襟危坐在桌子前,好好地读一些。最近手边带的是台湾作家唐诺的你《重读——在咖啡馆遇见14位作家》。觉得真心值得读,尤其对于我,这样一个盲目喜欢文字对小说也颇为心仪却又几乎是门外汉一样的人。原来那些作家曾有怪癖是那么可爱,他的犀利点评是这样的恰到好处,他好像是个文字洁癖者,好像每个字都必须用到自己满意为止。这样的文字,对我有着各种巨大的好处,缺点当然也是有的,那就是读一篇,就得歇一会,让自己消化休息一下,否则就感觉塞在那里,上不去下不来,吞咽不得。

每次到了休息的时候,就会去读别的。康拉德的也只读了一两篇,这两天读的是毛姆短片小说精选集。

这是我现在打开电脑写下这些文字的原因所在。我觉得但凡有一点感受和启发,都应该顺手写下,因为激情和灵感那么矜持那么可贵又那么难得。我这个愚笨的人遇到毛姆这样总喜欢拐弯和留一手的大师,就更需要把自己好不容易领会的东西赶紧写下来,也算是没有浪费毛姆的脑子和我的精力。

23个故事里,目前大概读了有8个——第一个故事是《雨》,话说我不知道多少次翻开来读,读到第三页就读不下去了,我真心不觉得一对医生夫妇和一对传教士夫妇在海边的游船上的应酬式交谈,有什么可看性——到这里就必须为某个毛姆的粉丝点个赞:毛姆的小说里,主人公总要在很后面才出现。直到这次下定决心再无聊也要啃下去,就终于把它读完了。果然,传教士虽然是主人公之一,但关键人物要在后半部分看似不经意的地方才出来——是一个妓女。这样,传教士的身份才有了故事性,而医生的身份也有原因了。医生拯救肉体,而传教士大概想拯救灵魂,最后却被这个看似谁都可以踩一脚的妓女给“坏了童子功”,传教士终于经不起信念的崩塌而自杀了。——愚笨的我,第一遍看的时候,完全没看出来传教士为什么要自杀。因为小说最后,是妓女粗鲁的咒骂,医生瞬间恍然大悟。他恍然大悟,我完全没领悟,好在现在有万能的度娘,我把困惑打进百度,立刻有很多网友告诉了我其中的原因。——那么,读毛姆是需要一定智商的,对吗?我这个智商比较平庸的人,就当在努力补充维智素好啦!

另外一个让我印象深刻比较想分享的故事是《爱德华的堕落》。这个故事我没有借助度娘也读懂了。三个贵族青年,两男一女,都很漂亮精致,尤其是女孩,家里的装修都是复制法国王朝的皇宫布置的。她原本和爱德华订婚了。谁知道爱德华的父亲有一天破产了,爱德华身无分文,在未婚妻的鼓励下,跑到了大溪地去创业。这里,毛姆插了一个细节。准岳父在爱德华出发前,私下找他谈话,说起了自己那个曾经因为诈骗坐牢后出狱在大溪地生活的妻舅。尽管准岳父关照爱德华别去找这个妻舅,但同时又表示很乐意听到妻舅的有关消息。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原定一年后回来的爱德华两年后也没有回来,他和那位妻舅一家一起快乐地生活在大溪地。文章对大溪地的景色和他们自由而快乐的生活做了很多细腻的描写。然后,另外那位贵族青年已经掌管了家族里的一家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因为爱慕那位贵族小姐而代她去大溪地看望爱德华。爱德华拒绝了。这位青年回来,贵族女孩接受了他的求婚,文章最后,这位贵族小姐一边和这位青年亲热,一边叹息了一句:“可怜的爱德华。”读完了回头看,原先那个准岳父的那次谈话,明显是有意为之,因为爱德华已经不名一文,创业哪里会一年就成功,作为老于世故者,他清楚他妻舅的那种说服力,大溪地可以给都市紧张生活的按摩作用。一句话,这位准岳父根本就不想爱德华回来,他可不想和一个已经破产的家族联姻。显然,那位贵族小姐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当爱德华发现自己信念动摇想在一年前回城市时,她一再鼓励他留下去,不能回来,而爱德华没有写信等奇怪现象发生时,她既没有写信去问,只是让另外那位青年顺便在信里问一下。读罢,很感慨。两种价值观就是这样碰撞的,当爱德华欣喜于自己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快乐时,原先的未婚妻和岳父却在叹息他的堕落。

毛姆的笔幽默而犀利,读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颇让人解颐的地方,也许等全部读完,再来写个读书笔记会更好吧!

现在准备去睡觉了,不过枕头边的是契诃夫的,因为唐诺把契诃夫定位到非常高的位置,让我颇为好奇,所以决定好好读看一看,挑剔的唐诺这样评价契诃夫,究竟是否科学。

那么,最后的问题是:2015年,我能读完100本书吗?——权当立此存照,等2016年的元旦再来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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