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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守节为谁烈  (玫瑰稿主题:烈女新传)

(2009-06-28 23:15:45)
标签:

烈女

情感

林忆莲

    因为看病时要把手伸出去给男郎中切脉,就拒绝医治直到死亡;因为手臂被匪徒摸到了两个地方,就张口直接把这两处的肉咬下来吐掉;因为“烈女不事二夫”的家训,即便没有见过未婚夫的面,也可以一辈子不嫁地守寡……关于烈女,听到过很多如今听来耸人听闻而当时却备受表彰和肯定的故事。

    比这些暴虐的烈女传说稍微优雅温和一点的,有《陌上桑》里直言“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的罗敷,有《羽林郎》里“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的酒家胡,有千里送寒衣直接把长城哭倒的孟姜女,有出身娼门却为爱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直到今天,耳边仍会不时传来打工妹因为不愿“坐台”而跳搂致残的新闻……细数来,历史上和现实中,一直都闪动着被称为“烈女”的影子。

尽管烈女古已有之,但是两相比较,仍然能发现其很大的不同。古代的烈女几乎都是为“夫”守节,杜十娘的刚烈也是因为对身边两个可能成为她丈夫的男人绝望而死。而现代的烈女,则大多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身体的尊严。

    自从西方的自由思想涌进国人脑海,而中国的“道德老人”旅居国外后,“天亮以后说分手”的“一夜情”开始流行,而曾经被看得比女人生命还珍贵的处女膜也早已可以手术修复。女人的身体终于“我的地盘我做主”了,做千娇百媚的“妖精”或者偶尔玩一次“一夜情”,也不必担心背上“红颜祸水”的千古罪名或遭遇“浸猪笼”的惩罚,我们还需要烈女吗?

    对于男人,中国自古就有“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气节标准,“舍身取义”者因此千古流芳。不能在政治舞台上大显身手的女人,身体是最原始和最基本的尊严吧!不管承认与否,女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讯息都在告诉她们:对一个女人最大的侮辱,就是对她们身体的侵犯。

    中国还需要烈女吗?也许可以用林忆莲唱的一句歌词来回答:“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玫瑰美。女人芳心要给谁,没所谓……”做莲花还是做玫瑰?男人已经没有发言权了。身体是自己的,生命也是自己的,在危难面前的选择,也是自由的,但是保护尊严的人理当受到尊重。我们也许不必鼓励烈女为贞洁而放弃生命,但至少应该为她们尊重自己身体的气节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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