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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随年月悄悄变 (玫瑰稿子)

(2009-01-08 23: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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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有一次和很大一群人聚餐,大家说到自己最喜欢的菜,我报上的名字是“酸菜鱼”,座中有男士当场调侃了一句:“恩,很好养啊!”必须承认自己的确是个很“好养”的人——尤其让人费解的是“不爱零食”。

    70后的童年虽不至于艰苦但绝不能算富裕,要负担我和弟弟两人的生活和学习,父母已经很辛苦,所以零星的“大白兔”和偶尔的小动物造型饼干已经让我非常满足。据说爱吃零食的女生更容易获得男子的疼爱,很抱歉自己从不想念零食:橄榄太酸,话梅太咸,有壳有渣的都不方便在公共场所食用。感谢成长岁月里父母培养的好习惯——让我得以不用在今天为牙疼而痛苦。

    在刚刚参加工作的年岁,上有父母代劳生活琐事,中有自己赚的零花钱,下无孩子和家庭拖累,算是吃零食的黄金时期了。好象曾经对炒制的零食迷恋过一段时间,逛超市时会带回小核桃开心果之类的坚果,然后在看电视的时候象个小松鼠一样眼福口福两不误。至于别的零食,则几乎从不想起:牛肉干太贵,鸡脖子鸭爪子吃起来太费事,巧克力则直接威胁着自己很唐朝的身材。

    曾经听一位女性营养师说过:不记得吃东西,是一个人变老的开始。大概是当了孩子她妈之后开始的吧!回家时记得买水果却总会在它们坏掉之后心疼地去丢掉;抽屉里的小核桃开心果一袋又一袋都未曾开封却已忘记是什么时候买回家的;走过小区门口烤红薯的摊位也犹豫过要不要买点热热手甜甜口,却在这样的犹豫里直奔家门而去;外出旅游会在包里放进话梅饼干,却常常在回家后整理行装时才摸到毫发未动的它们……看来自己的确是个很无趣的人——有次去女友办公室,赫然发现她和同事们正专心地啃着一包鸭爪,觉得他们真是活得兴高采烈。

    不知是自己的无情还是博爱,对于玫瑰版主所说的吃的“最爱”,硬是想半天都想不出来——不过有一点可以交代:跨过30岁的门槛后,自己貌似喜欢零食了:早上能不怕胖的喝一杯蜂蜜水,抽屉里放一包即食红枣当作自己的“下午茶”,每天提醒自己吃两个水果,每周喝几次银耳汤……内行朋友一定看出来了:女人总是脱不了怕老的心理障碍,粗心如我也开始细心地强迫自己吃零食,实在是希望自己能迟点长皱纹而保持脸色红润。很惭愧,这样的吃,仍不是因为“爱”,而是出于企图留住青春的“功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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