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7年前,应专刊编辑美眉之请,写下女友的10年爱情故事,其中就有上述这一句。不知是女友功力见长,还是我的“一语成谶”,如今看来,女友是忘了那个人的。曾经有人说:记得要对爱你的人好一点啊,因为这样的爱“无私无欲,淡泊忧伤”。可惜,那个男生是错过了。几天前去楼下超市,猛抬头发现前面那个身影居然是高中时那个有些说不清楚的男同学。他没有发现我,兀自和以前一样平静而沉默地付了钱提着袋子走了。我终是没有开口叫他一声,当年都没有说清楚,如今也就没有再说的必要了。虽然在去年的一次电话里,他得意地说:“即使你再用笔名,我仍然能知道哪些文字是你的。”他这样说的代价是此后我们再也没有通过电话。因为,时过境迁,我们都已经不是当年。有一次和女友聊天,说到一些过往,讨论起那些经过我们生命的人日后会不会记得我们。女友说:“偶尔吧,偶尔会记得。想起时惆怅地叹口气而已!”女友有很好听的声音和很玲珑的心,我欣赏她对感情的领悟和清醒,尽管,青春10年的学费昂贵了一些。
明明还有一篇大稿子要写,却上博客来“矫情”,想说的其实并不是上述的爱情话题,而是为自己的“薄情”心惊。当年我们真是无话不谈,一说就是一个晚上,那个小我3岁的女孩,和我一样有时候安静有时候活泼,有时候快乐有时候忧伤,我们一起帮助那些认为值得帮助的人,嘲笑那些看不惯的人,诉说过彼此的心动和忧虑。然而有一天,因为她执意要嫁给那个大她11岁的男人而闹得“满城风雨”时,她的父母一再怪我“没有看好她”;那个男人终于没有离成婚,但也从此一蹶不振,丢了自己的大好仕途。我理解她,可惜我做不了她的避风港,尤其是在她父母的一再埋怨里。然后,我和她失去了联系,等到再联系上时,传言她又做了别人的什么什么。她出现在我面前时则完全是一个商界女强人的模样,我为她高兴,又为她的过于虚荣担心。然后又听到了她父母的话,这对当初执意不认女儿的父母如今到处炫耀自己的女儿能干富有,话里话外又颇怪我当初的保守,“早知道这样么,让她早点出去闯好了。”当然,我不能因为她的父母来怪她,毕竟那是她的父母,但是我终于还是发现我们再也没了当初那些津津有味的“共同语言”,在她满嘴“谁能帮我摆平”和“他能帮我筹资”等“多交些有用朋友”的学说下,我大概是不具“有用价值”的吧!我终于无言。然后,一别经年。
今天,因为一场朋友的婚礼我们再次见面,她好几次过来,似乎有意要和我说话,见我始终淡淡的,也有些讪讪。走的时候,看她在忙,我也没有去招呼一下。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自己真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即使不喜欢这个人,甚至讨厌这个人,也完全可以“今天天气哈哈哈”地应付一下,可是我终于还是直接地表示了冷淡。如今想来,自己初中三年一直被班主任冷落,恐怕也是因为我“冷落”班主任在先吧!但还是有些忧伤地想,自己之所以会直接地表示冷落,恐怕是因为自己还是很在意和她的这份感情,因为在意,所以痛恨伤害。诚如当年玫瑰姐妹们说的:“只有你爱的人才能伤害你。”是的,因为在意,所以要求。那么,凉薄如我,也终于在心里对她说一句:就这样相忘于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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