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在暮色苍茫中往家赶的时候,心里颇有些不平。以前住在小镇上,会因为开会或学习而经常来城里看看,双休日里也会来书店买新书,去商厦看鞋子,心满意足地大包小包地回家。而今住到了城里,却极少去逛街了,每日的奔忙后就是双休日的昏睡,安慰自己说反正住在城里,随时都可以去。碰到编辑问“最喜欢的城市”,不由想了好半天。
说到“最”字,总觉得要慎重,就如“爱”字,是只能说一次只能对一个人说的。身边的人都很优秀,却不是我心仪的类型。走过的大都市都很繁华美丽,杭州犹如古典美人,上海犹如时装模特,北京犹如风流倜傥的才子,还有四季如春的昆明,满城流淌音乐的鼓浪屿,当然,还有《冬季恋歌》、《战地情人》里面那些安静而优美的小城市。然而,正如朱自清说的:“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繁华是他们的,永远不属于我,“我哒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我只是个过客。”行者的心情和客家的身份使我对大都市的记忆永远是仓促和茫然。就连一向亲近的杭州也在不久前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在冬日的寒风中排一个多小时的队等出租车,等来后还要30多分钟的路才到目的地。我想城市也和人一样,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大城市的繁华和美丽是我向往的,而蛛网一样的交通和冷漠坚硬的人际关系又令人望而却步。
握不住大都市的繁华,守不住小城市的寂寞,我开始热爱自己生活着的城市,她宽容地接纳了我,亲切地教导了我,我心甘情愿地为她奔忙。也许她没有大都市“大家闺秀”的气度,但她“小家碧玉”的秀美和柔情早已温柔地把我融化,在不知不觉中把她当成了自己的最爱。如今想来,自己疏于逛街,实在是因为对这个城市太熟悉太放心也太喜欢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当初常常来城里逛街买东西,是婚前的美丽约会,如今奔忙在城里而懒得逛街,就如爱情进入到平静的婚姻,抛弃所有华丽而累赘的形式,剩下生活实实在在的内容:你给我一个家,我为这个家而忙碌。每次外出碰到有人问“何方人士”,必响亮地报上“嘉兴”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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