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两年前,看过吴宇森导演的《风语战士》,一部属于男人的电影,里面甚至没有一段和爱情有关的情节。记住它,除了因为主演是自己喜欢的尼古拉斯之外,还因为它述说的是一个关于语言的故事。
想起这本电影是因为今天中午吃饭时,餐桌上来了几位外地客人,其中几位是温州来的。他们一会儿和我们用普通话说些话,一会儿用家乡话聊几句。话题自然地就落到了方言和沟通上去。其中一位温州客人说起,当年和越南打仗,开始时对方总能破获我方的情报密码,后来改用温州土话后,对方才不能得手,我方终于获胜。《风语战士》里,是美国人和日本人打仗,美国人最后被迫采用印第安人的一种方言,好象叫“巴玛获”语言。但是在当时不能直接说出这种语言的名字,只能用风语来代替。
谁说美国人不懂浪漫?谁说美国人不够深刻?居然能用“风语”来形容一种语言,简直浪漫之极。想起来,我们如今生活在和平年代,可是我们从来就是风语者——我们的话只讲给能听懂的人听,他们才会觉得是他们的语言。飘到不懂得和不理解的耳朵里,再普通再大众的语言,也只是风语。所以,当我们碰到听懂我们语言的人,我们才会那么激动和喜悦,因为我们终于不必辛苦地去破获,去猜测,因为我们说的是同一种语言。好在我们也不必过于悲哀,因为我们只是风语,而不是“疯语”,或多或少的,我们总能找到自己所坚持和熟悉的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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