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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告PICA,法律、同情与眼球

(2006-10-13 22:58:22)
打官司有很多种解决
胜诉的未必是赢家

譬如当年某某笔记本电脑告某某人侵犯名誉权
赢了官司输了人气
我这几年看到**笔记本就退避三舍

QQ告PICA
双方都有若干声明
媒体有很多报道

不知道能不能成为公共后的一个经典案例

从法律角度讲,官司的胜败很明显,我不多说
就算某方输了官司,如果能够赢得同情与眼球
估计也是一个不错的解决
也许搞好了还可以赚回来

我个人观点,双方负责处理媒体报道、市场宣传的人,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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